夫婦斥資22.5萬元翻修多倫多歷史保護建築 最終遭市府驅逐
【星島綜合報道】一對多倫多夫婦聲稱投入逾22.5萬元翻修一幢市府擁有的歷史建築,換取居住權,惟市政府否認曾出租該物業,並最終將二人驅逐。這宗租務糾紛牽涉「非法佔屋者」與市政府,更牽扯歷史保護建築。
60歲的Dominic Tedesco與46歲的女友Esther Bijl,在該幢市府物業免租居住逾三年後,近日於租務仲裁中敗訴,現正另覓居所。市政府則指兩人並非租客,而是擅自佔用物業的「非法侵入者」。
爭議焦點為位於Royal York Road及Eglinton Avenue西北角、名為「Mary Reid House」的紅磚兩層半高住宅。該屋建於1939年,自1990年起納入多倫多市房地產資產,並於10年前被列為歷史保育建築,是昔日怡陶碧谷鄉郊風貌的代表作。
提議翻修換居住權
Dominic Tedesco於十多年前曾租住該屋,2010年遷出。至2021年,他與女友Esther Bijl覓屋期間重返該物業,發現建築因水浸受損,內部幾近清空。經營歷史建築修復業務的Tedesco遂向市府提出「雙贏方案」,建議由他們入住並代市府翻修。「我們只是想同時幫自己,也幫城市,」Bijl向《星報》表示。
二人於2022年5月遷入,至8月已完成大規模工程,包括電力、水管、暖氣、浴室、廚房、牆身、地板及隔熱工程。Tedesco估計總成本超過22.5萬元。
然而,市政府指從未同意出租該物業。
市府否認出租 拒絕「1元租約」
市府向租務仲裁委員會(LTB)提交的證據顯示,直到2022年8月、即二人入住數月後,其律師致函要求正式確立租約,市府才得悉二人已居住於內。信中附上一份擬議租約,年期15年,年租僅1元。市府隨即拒絕,並於同年11月發出非法侵入通知。Tedesco與Bijl反向LTB申訴,指市府拒發租約及企圖驅逐屬騷擾行為。
LTB於10月15日裁定市府勝訴,認定二人並非租客,因雙方從未存在租賃協議。「任何人不能自行搬入單位,便自稱為租客,」裁決書指出。
委員會亦指,雖然電郵顯示Tedesco曾與多名市府人員就租住事宜接觸,但並無證據顯示市府同意出租。裁決認為Tedesco證供欠缺可信性,其承認因不滿市府回覆緩慢而自行動工,更顯示他明知未獲批准。
委員會亦形容以翻修作租金、年租1元的方案「表面上荒謬」,並指難以置信市府會在無書面協議、無審批方案下,容許他人翻修具文物價值、原屬不可居住的物業。
被驅逐後考慮法律行動
二人於12月初被驅逐,指市府不准他們拆走所安裝的櫃體、檯面及其他設備,正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市府發言人拒絕評論具體執行情況,只表示已循適當法律途徑清除「非法佔住者」。
市府地產部主管Alison Folosea於聆訊中作供,稱市府不可能在2021年將該幢狀況惡劣的物業出租,翻修工程亦須公開招標。她補充,物業位於省府Eglinton West輕鐵工程範圍內,市府計劃明年將其移交省府,或納入車站發展。
不過,呈堂電郵顯示市府人員曾陪同Tedesco實地視察,並提供鑰匙保管箱密碼,亦曾索取其信貸評級及財務資料。Tedesco指,相關接觸構成口頭租約。
市府及CreateTO否認任何高層介入或私交影響決策,強調一切僅屬一般查詢處理。目前,Tedesco與Bijl暫住酒店及鄉間小屋,該間房Mary Reid House外則已豎起圍欄,旁邊輕鐵工程持續施工。
「事後看來,有一份簽署租約當然最好,」Bijl坦言,但她形容市府長時間「拖字訣」,最終他們才決定「先做再算」,「而這就導致現在的結果。」
(圖:星報) 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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