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省獨立公投】公投直問亞省應否獨立成國 選舉署開綠燈提案上馬
【星島綜合報道】亞省選舉署(Elections Alberta)周一(22日)宣布,批准關於該省脫離加拿大的公投提案。推動亞省脫加公投的倡議者形容,這是一次「重大的勝利」。
該提案要求省民就以下問題回答「是」或「否」:你是否同意亞省脫離加拿大,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
亞省選舉署表示,發起該提案的「亞省繁榮計劃」(Alberta Prosperity Project)及其行政總裁西爾維斯特(Mitch Sylvestre)必須在1月初之前,任命一名財務主管,之後才可開始收集啟動公投所要求的簽名,他們將需要在四個月內收集到至少約17.8萬個省民簽名。
西爾維斯特是省長戴思敏(Danielle Smith)領導的聯合保守黨的選區協會主席,「亞省繁榮計劃」周一在社交媒體上表示,該提案獲得批准是一項「重大的勝利」、「這是我們一直在努力爭取的突破」。
他表示,他們的組織內已有2,000人報名做收集簽名的工作,有超過24萬人在較早前已承諾願意簽名支持舉行公投。西爾維斯特表示,這些支持者是不分黨派的。
他認為,由於渥太華對石油生產的限制以及聯邦選舉改革前景黯淡,亞省有需要自行我路。
「亞省繁榮計劃」這次獲得批准在公投提問的問題,與他們之前提交的問題「你是否同意亞省成為主權國家,而不再是加拿大的一個省?」很相似,但後者因被指違憲而遭法院否決。
這一障礙促使戴思敏政府在本月初修改了發起公投的條例,新條例使得法院的否決變得毫無意義,因為新例允許西爾維斯特可免費重新申請公投提案,同時也阻止了亞省選舉事務官以公投提案違憲或不實為由拒絕接納申請。
儘管政府否決了裁決結果,但法官費斯比(Colin C.J. Feasby)仍就最初公投提案所列的問題作出了裁決,裁定其為違憲,但僅在修例前的法規下才是。
費斯比在裁決中寫道,如果亞省脫離加拿大,將剝奪省民獲《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及條約保障的某些權利,例如將無法獲保證繼續享有聯邦選舉權和自由遷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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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指出,任何旨在修改憲法的談判,都必須考慮這些權利。如果亞省真的打算退出加拿大聯邦,就必須進行這樣的談判。
亞省律政廳長阿梅里(Mickey Amery)的新聞秘書詹金斯(Heather Jenkins)表示,參與由公民發起的公投並提出他們認為重要的問題,是公民享有的民主權利。
詹金斯:「如果那些尋求獨立的人相信他們已擁有足夠的支持,這就是他們證明此事的機會。」
圖:Alberta Prosperity Project、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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