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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6-28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6-27

前男友駕車撞警車兼輾警員腳逃逸 女子企圖銷毁指紋罪成判囚18個月

男私家車司機2022年9月在大埔駕駛途中,拒絕配合警方截查,撞向警車後再輾過警員腳部逃逸。其前女友翌日企圖銷毁司機在車上的指紋,以及取走個人物品,她早前受審後被裁定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8個月。法官謝沈智慧判刑時指,被告執行前男友構思的計劃,角色不可或缺,加上被告審訊期間作假證供,毫無悔意,故無減刑因素。

謝沈法官表示,被告學歷至中三,身為單親母親育有兩名女兒,須靠綜援維生。謝沈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角色被動,其前男友作為主謀透過被告銷毁證據,而被告當時遭警方截停,未有抹去指紋及取走物品,她從事件中無得益。謝沈法官反駁被告執行前男友的計劃,二人各司其職,被告角色不可或缺。

官指被告作假證全無悔意

辯方另憂慮被告長時間入獄會對子女造成難以磨滅的影響,謝沈法官指被告的家人協助照顧,孩子們健康活潑。謝沈法官進一步提及,案發時被告已有10年工作經驗,亦是兩女之母,因此拒納被告年少無知而犯案,再加上被告在宣誓下作假證供,全無悔意,沒有減刑因素,終判處被告監禁18個月。

現年32歲女被告林淑芳報稱無業,被控與袁浩然串謀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包括銷毀袁浩然在涉案車輛上的指紋及將袁浩然的個人物品移離涉案車輛,以妨礙和阻撓香港警務處對2022年9月3日在新界大埔所發生有關涉案車輛的交通事件進行調查。同案被告袁浩然早前已定罪判囚。

案件編號:DCCC1070/2023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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