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青年狂飆闖停牌撞斃16歲少年 棄車逃逸後致電911謊稱遭持械劫車
死者David Shirinian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一名男子在住宅區以接近法定車速三倍的速度闖過停牌,撞斃一名16歲少年後逃離現場,事後更致電 911,虛報自己是劫車案受害者。法院於周一(15日)裁定其行為極度自私,並判處逾五年監禁。
案情指,25 歲居於旺市的Harnoor Chauhan,於2024年5月21日晚上約10時45分,在Woodbridge的Martin Grove Road以每小時128公里車速向南行駛,於Forest Drive交界一個設有四面停牌的路口,猛烈撞向正在行人道上駕駛迷你電單車回家的16歲少年David Shirinian。
事發路段車速上限為每小時50公里,交界口以南更降至40公里。當晚天氣清朗,路面乾爽,氣溫約14度。
法院聽取雙方同意的案情指,Chauhan在撞擊前數秒仍有加速,其座駕Mercedes在撞擊後滑行約155米才停下,而Shirinian被拋飛超過80米,送院後證實不治。
事後,肇事司機Chauhan並未停車救援,而是從車內取走一個手袋,跑往距離現場不足一公里的一個社區中心停車場,並登上另一輛車。晚上 10時49分,他致電 911,聲稱自己在賓頓遭遇持械劫車,惟其手機定位顯示通話地點實際位於Woodbridge。
當晚約晚上11時45分,其父親接載他返家途中,提及警方已在住所等候,Chauhan才承認自己可能撞到人,並離開了現場。當父親詢問他是否曾停車時,Chauhan 回答:「沒有。」
Chauhan早前已就「危險駕駛致死」、「肇事後未有停車」及「妨礙司法公正」三項罪名認罪。安省高等法院法官 Michelle Fuerst 形容其行為是「對駕駛特權的公然濫用」,判處他監禁五年零數月,並下令禁止其駕駛15年。
計及候審期間已服刑期,Chauhan尚須在聯邦監獄服刑不足三年。
庭上,死者母親Sabrina Shirinian表示,無論判刑多久,都無法讓兒子復生,而現時的刑期「遠遠不足以反映事件的嚴重性」。控方原本要求判囚九年及禁駕15年,指出若非其父親配合警方調查,被告或能逃避法律責任。辯方則提出四年刑期加三年緩刑,強調被告年輕、無前科,並已認罪及表示悔意。
法官裁決時指出,已全面考慮各項因素,並確認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涉及酒後駕駛。
法官Fuerst表示,Shirinian「顯然深受親友愛戴,亦被眾人深切懷念」。該名少年原本正期待考取駕駛執照,並計劃參與加拿大陸軍合作教育計劃。Shirinian 為家中長子,就讀Holy Cross Catholic Academy十年級,同時在本地超市兼職任職貨品整理員,較喜愛科學及歷史科目。
宣判當日,法庭走廊擠滿支持者,部分親友穿上印有「Long Live David Shirinian」字樣及其照片的衛衣與 T 恤。Sabrina Shirinian形容這一年半來所獲得的支持「令人難以置信」,更彷彿能聽到兒子開玩笑說:「我都有周邊商品了。」
(圖:星報)T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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