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文化部長支持取消仇恨言論的宗教豁免權
【星島綜合報道】甫上任的文化部長米勒(Marc Miller)周二(2日)表示,支持從《刑法》中取消仇恨言論的宗教豁免條款。
米勒告訴記者,他「不認為人們應該利用《聖經》、《可蘭經》或《妥拉》(Torah)來逃避仇恨犯罪的罪責,或者聲稱……原本構成仇恨犯罪的行為是以宗教經文的名義進行的」。
米勒此前擔任司法委員會(justice committee)主席,直到周一重返內閣。他在隨後用法語發表的評論中表示,他只是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至於政府和司法委員會最終會採取什麼行動,還有待觀察。
魁人政團(Bloc Québécois)周一在新聞稿中表示,該黨已獲得政府支持,將透過一項修正案取消這項豁免條款。
此前,《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報道稱,自由黨已與魁人政團達成協議,以取消該豁免條款為條件,換取魁人政團支持自由黨的《打擊仇恨法案》(C-9)。
早些時候,司法部長弗雷澤(Sean Fraser)在委員會作證時,針對一位魁人政團議員的提問表示,他願意做出修改,取消這項豁免條款。
「我邀請委員會聽取證人證詞,如果多數成員同意做出這項修改,我認為沒有問題。」他說。
弗雷澤的辦公室拒絕就政府是否會支持魁人政團提出的修正案以換取對C-9號修正案的支持發表評論。
「由於《打擊仇恨法案》無法在委員會進行審查,因此沒有考慮任何修正案。對保守黨從未允許委員會討論的修改進行猜測是不合適的。」發言人丹迪巴耶娃(Lola Dandybaeva)說。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啟動了逐條審查程序,允許對該法案進行修正,但這項工作因保守黨的阻撓議事而停滯。這項工作於周二恢復,但在委員會審議魁人政團提出的修正案之前就結束了。
保守黨黨領博勵治在社群媒體上發文稱,他的政黨將反對這項修正案,他稱其為「對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攻擊」。
《刑法》目前規定,如果「出於善意,該人通過論證表達或試圖確立對宗教主題的觀點,或基於對宗教文本的信仰觀點,則故意宣揚仇恨可獲豁免」。
溫莎大學法學院榮休教授理穆恩(Richard Moon)專攻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他表示自己並不了解有任何案例援引過這項豁免條款。
穆恩說,如果這項辯護在某個法律論證中被使用,他不會感到驚訝,但他並不了解有任何案例因此獲得無罪釋放。
「在這個領域,很多事情都關乎輿論。」他說。
穆恩指出,人們普遍缺乏對加拿大法律中仇恨言論條款實際作用的理解。
穆恩表示,仇恨言論的起訴案件本來就很少。
穆恩說,要違反《刑法》的規定,言論必須具有極端性質,並補充道,「僅僅是批評、使用刻板印象之類的並不算數。」
他解釋說,仇恨言論可能包括將某個群體的成員描述為非人類、獸性或天生暴力。
穆恩表示,即使宗教信徒持有歧視性觀點,這些觀點「在幾乎所有情況下都不會被視為極端到足以構成仇恨言論」。
(圖:加通社)
V11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