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區警員開槍擊傷男子 SIU調查指屬自衛不涉刑責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特別調查組(SIU)周五(15日)公布調查結果,指一名約克區警員今年7月在士嘉堡開槍擊中一名30歲男子,是為自衛行為,並無刑事不當。事件涉及一輛懷疑失車的截查行動。
SIU指出,案發於7月17日,地點位於Kennedy Road夹Bonis Avenue一帶。SIU主任Martino在報告中表示,調查證據顯示涉事警員向事主開槍,是為了阻止其「合理預期的攻擊」。
警方指,事主在對峙期間取出槍械並指向警員。Martino稱:「在嫌犯無視命令、並於近距離指槍的情況下,警員開槍完全是為保護自身免於死亡或嚴重傷害。」
報告指事件最初在萬錦市發生,一名警員在Kennedy Road夾Steeles Avenue附近發現一輛本田Civic,經查詢得知車牌報失,警員遂尾隨並呼叫支援。涉事警員及另外兩名警員(分別駕駛獨立警車)其後加入,數車在南行路段排成隊形尾隨本田。當涉車駛入多倫多、抵Finch Avenue以南兩公里處時,警車對其作「滾動封鎖」,四方包圍。
本田司機曾嘗試衝撞逃走,卻與其中一架警車相撞未果。
警員隔著前座乘客窗命令司機舉手並下車,涉事警員則在車前落窗,拔槍指向事主,多次喝止對方不要動。事主其後爬到前座乘客位並欲由該側逃走,但該門被警車阻擋。
SIU指,事主隨後用右手從駕駛位方向取出一支Springfield Armoury 1911-A1、.45口徑手槍。「他把槍舉過車頭板時,立即遭密集槍火射擊。」涉事警員在看到槍支瞬間大叫「小心!小心!」及「他有槍!」隨即向事主方向射出8槍,稍後再開5槍,共13槍。
涉事警員下車後重新裝彈,並告知同袍看到事主持槍。至最終,在警員指示下,事主放下武器並由車窗展示雙手,之後被拉出車外拘捕。他左臂及左小腿中槍受傷。SIU確認,事主在車內至少開過一槍。
SIU主任Martino表示,基於證據顯示事主在兩輪槍火期間仍持槍,甚至曾開槍,故「生命威脅持續存在」,難以認為涉事警員任何一槍不合理。「在對方拔槍的剎那,警員生命危在旦夕,幾乎沒有退避或尋找掩護的時間。唯一具阻止能力的武器就是槍。」
SIU因此裁定該名約克警員沒有刑事責任。
(圖:SIU, CTV News)T15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