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涉2019年扰乱立法会秩序 否认袭击议员陈恒镔及周浩鼎 料下周一传召证人

2019年立法会审议《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期间,建制派及民主派争夺法案委员会主席之位,导致法案委员会一度“闹双胞”。会议期间,民主派占领主席台,建制派欲夺回主席台。林卓廷疑与陈恒镔、周浩鼎发生冲突,被控两项袭击、妨碍或骚扰在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罪。林卓廷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否认两罪开审,控辩双方须时处理承认事实,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一(29日)续审,届时料传召陈恒镔、周浩鼎等出庭作证。
48岁林卓廷身形较前略显消瘦,身穿黑色西装出庭,不时与旁听人士挥手,听取答辩时回应“法官阁下,我不认罪”。控方代表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萧启业、高级检控官劳泳珊;辩方由黄锦娟大律师、管致行大律师、郭雅媛大律师代表。

曾健成到庭旁听。何健勇摄

林卓廷由囚车送抵法庭应审。何健勇摄
需时处理承认事实及片段誊本下周一续审
控方庭上表示,双方就承认事实内容仍需时处理,控方将依赖证人陈恒镔、周浩鼎及时任立法会秘书的供词,另依赖相关呈堂片段等,料控方案情能在1天内处理。辩方亦提及,须时处理呈堂片段的誊本字句,双方欲将案件押后至下周一传召证人,郑官批准指“既然控辩都有呢个谂法”,遂应双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9月29日续审。
被告林卓廷为时任立法会议员,被控两项袭击、妨碍或骚扰在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罪。控罪指林于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袭击、妨碍或骚扰议员陈恒镔、周浩鼎。翻查资料显示,本案共7名被告,同案被告范国威、郭家麒因认罪协商,获准撤回控罪;被告区诺轩因认罪协商,获准签保处理;被告朱凯迪及陈志全早前认罪,被判处监禁;被告梁耀忠因认罪协商获撤1罪,另1罪认罪被判监禁。
案件编号:ESCC2514/2019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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