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海綿礁非法捕蝦賣到列治文 亞裔女船主被罰4萬元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名亞裔漁船船主因僱員在西溫哥華附近一個受保護的玻璃海綿礁區內捕蝦被捕,遭罰款4萬元,並在2026年捕蝦季開始時被禁止捕撈一天。
據Glacier Media報道,66歲的鄧女士(Lien Bich Thi Dang,譯音)於9月3日在北溫哥華的省法院被宣判,她已就兩項違反《太平洋漁業法規》(Pacific Fisheries Regulations)認罪。
法庭獲悉,2022年5月,加拿大漁業和海洋部(DFO)官員收到一份報告,指一艘名為「BC Spirit」號的船隻,在豪灣(Howe Sound)一個海底有敏感玻璃海綿礁的封閉區內投放蝦籠。
一名官員找到了該船岸上船主兼捕魚許可證持有者鄧女士,並警告她有關封閉區域的情況。鄧隨後聯繫了DFO,表示她已告知船員收起捕蝦籠,並遠離封閉區域。幾天後,DFO又收到一份報告,指在另一個封閉區域內發現了「BC Spirit」號的漁具。
巡邏的官員於6月1日登船並與船長交談。船長對此表示驚訝,表示他並不知道玻璃海綿礁區域封閉情況。官員注意到,在「BC Spirit」號的GPS系統上並沒有標示封閉區域。
對航海日誌座標的調查發現,「BC Spirit」號曾在當年5月和6月的7個不同日期,於兩個不同的玻璃海綿礁區域捕魚。
提交給DFO的捕撈記錄顯示,「BC Spirit」號曾在2022年捕撈季向列治文一家海鮮加工商出售了價值約19.63萬元的蝦。
海綿礁十分稀有且極其脆弱
聯邦檢察官埃爾森(Nick Elson)表示,鑑於鄧女士作為船東和執照持有人的身份,其道德責任為「中等」。
沒有直接證據表明「BC Spirit」號捕撈地點的珊瑚礁遭到破壞,但埃爾森指出,另一宗案件的專家證詞聲稱,捕蝦籠落在玻璃海綿礁上「幾乎總是會造成損害」。
這些海綿礁被認為在2億年前就已滅絕,但在1980年代,它們被在太平洋沿岸的一些地區重新發現。埃爾森表示,玻璃海綿礁十分稀有,它們是太平洋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生態系統之一,每天過濾數十億公升海水,捕獲污染物,並封存相當於原始森林的碳。然而,正如其名,它們極其脆弱。
「由於玻璃海綿礁完全由玻璃構成,它們尤其容易受到海底接觸捕撈活動和錨泊破壞的影響。據估計,受損後可能需要長達200年才能恢復。」
檢方和辯方都提出了4萬元的罰款,並認為在2026年捕蝦季的第一天實施一天禁漁令是合理的。埃爾森指出,捕蝦季通常只有大約3周,而第一天往往是最賺錢的。
女船東原是越南難民
鄧女士的律師Karen Mirksy對擬議的罰款和禁令沒有異議,但就表示,其當事人的道德責任應被視為較低。
「她竭盡所能地支持船隻遵守規定。事實上,幾乎沒有證據表明鄧女士本人有任何直接的疏忽,」她說。
鄧女士於20世紀80年代以難民身份從越南來到加拿大。2013年,她的丈夫——曾任「BC Spirit」號船長的鄧先生在船上中風去世。鄧女士繼承了「BC Spirit」號,並繼續擔任岸上管理人,並聘請其亡夫一位經驗豐富的朋友任船長兼捕魚。「儘管經濟拮据,她仍繼續撫養孩子、孫子和年邁的公婆,」Mirksy說。
雖然省法院法官雷文(Rose Raven)表示,4萬元罰款和一天禁漁令對鄧女士來說只是「最低」的處罰,但考慮到當時的情況,這樣的懲罰是合適的。
鄧女士的同案被告、「BC Spirit」號船長O Van Nguyen將於9月下旬出庭接受宣判。
圖:Bruce Kirk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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