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犯入獄】男子五次酒駕初審獲緩刑 高院法官批「侮辱司法制度」改判監禁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男子因第五次酒後駕駛被定罪,原審由賓頓地區法院判處無需入獄的有條件刑期。
其後安省高等法院批評原審法官的判決是對司法制度的「侮辱」,改判該名被告入獄四個月。
法官表示,這屬於「極為寬鬆的刑期」,仍必須依法執行監禁,以維護司法公信力。
(圖:資料圖片)T08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