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地產經紀涉額500萬按揭相關「不當行為」 被罰5萬多元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地產經紀承認與她的同居配偶涉及兩宗不當行為,同意向規管機構支付5萬多元罰款。
據CTV報道,梁瑞(Rui "Rena" Liang,譯音)上月就其不當行為與卑詩金融服務管理局(BCFSA)達成了一項同意令(consent order)協議,局方其後在官網公布了該份文件。
在協議中,梁瑞及其個人地產公司同意向BCFSA支付5萬元行政罰款,另加5,000元執法費用。
根據該項同意令的內容,梁的個人地產公司(被稱為RL PREC)於2019年2月在溫哥華的一處物業登記了一筆500萬元的按揭貸款。
文件顯示,這筆貸款被錯誤地登記為「比預期高出一個數量級」的金額,並稱其為給梁同居配偶朱浩超(Peter Ho Chiu Chu,譯音)的50萬元「配偶貸款」。
根據同意令,這筆貸款與兩人正在興建的一幢房屋有關,而朱是該物業的註冊業主。
根據卑詩省《地產服務法》(Real Estate Services Act)及其相關法例,個人地產公司不得從事「地產服務及與地產服務直接相關的支援服務以外」的業務。而梁及其公司容許將按揭貸款於其RL PREC名下登記,可能違反了相關規定。
同意令寫道:「在2022年4月,該筆按揭貸款從RL PREC轉移到梁個人名下,貸款金額被修改為50萬元。」
報道指梁及RL PREC在該文件中承認的其他不當行為,也是源於她與朱的關係。
根據文件內容,「168 Rock Solid Homes」公司自2008年成立以來,一直為朱持有。該公司約在2012年開始提供租賃物業管理服務,但未有獲得相關許可證。
同意令寫道,梁在知道朱及其公司並未獲得提供租賃物業管理服務的許可證或豁免許可的情況下,仍然指示西溫一處租賃物業的租客與作為受業主聘用的物業管理者朱先生取得聯絡。梁在文件中承認,此舉構成協助或支援無牌物業管理的行為,屬於《地產服務法》中所列的「不當行為」(conduct unbecoming)。
根據同意令,梁及其RL PREC公司同意支付5.5萬元罰款,梁亦同意進修卑詩大學(UBC)商學院的地產交易服務補足教育課程。
該文件指梁及其公司此前沒有受到BCFSA處罰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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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ikwi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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