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國王駕到!加拿大的君主立憲何以可貴?

【吉米言法】加拿大國王查理斯三世5月27日親臨加拿大上議院(或稱參議院)作45屆國會的御座致辭(Speech from the Throne)。這是自查理斯國王登基後首次參加議會開幕的儀式延續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曾於1957年和1977年宣讀御座致辭的良好傳統。
加拿大是君主立憲的國家,主權是加拿大的國會,國會則由君主,上下議院(或稱參眾議院)組成。上議院和下議院不能自行召開議會會議,所以需要等到君主宣讀之後,上議院和下議院才能正常商議公共事務。
在新西敏議會體系下,御座致辭都由君主完成,而君主的各國的代表總督通常也會代表君主在各國上議院議事廳宣讀御座致辭。
遵循自1642年查理斯一世以來,不再有君主踏足下議院的傳統,君主不干預代表百姓利益的下議院議事。
相反,君主會請黑杖傳令官(The Usher of the Black Rod)帶領參議院議長的隊伍先進入上議院會議廳。待到君主(或總督)抵達,黑杖傳令官會再召集下議院議員前往上議院會議廳。
隨後上下兩院的議員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將一起參加議會開幕的儀式。在御座致辭結束後,黑杖傳令官又會帶領遊行議員隊伍離開上議院會議廳。
有意思的是,黑杖傳令官必須用黑色權杖的底部敲擊下議院大門三次才能傳達君主的邀請,算作君主對下議院的尊重,頗有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的意味。
人民是主權的重要組成,但不是唯一組成。正因為這樣良好健康的理念規範,傳統才能得以保存並發揚光大。君主致詞宣佈議會開幕已經保持了600多年的歷史(比漢朝400多年的歷史長),大憲章的法治保持了810年的歷史(比周朝近800年的歷史久),君主不再踏足下議院也都有380多年之久(也都超過300多年的兩宋歷史)。
有了優良的君主立憲傳統下,社會才能得到團結穩定的有序發展。君主才能在人民的多數和少數起伏間起到衡平的定海神針作用。
我們尊重部分法裔加拿大人對英王作為加拿大君主的某種抵觸,但是我們不要忘了,1791年法王路易十六也是接受了君主立憲制度。只是在同年,路易十六試圖逃離法國,並在偽裝下和家人在逃往奧地利邊境並意圖集結反革命勢力時被捕,最終法王才被推上了斷頭台。
君主立憲本不是問題,法王背叛法蘭西才是癥結所在,不要錯讀歷史。
加拿大不僅需要面對部分法裔加拿大人的情緒,也同時受到美利堅合眾國的長期影響。
美國為了建構自己獨立的正義性,有意無意地混淆絕對君主制和君主立憲的體質。即便在2024年7月,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傑克遜在TRUMP v. UNITED STATES案件的判決中表示美國在「共和國誕生時就被堅定地拒絕了 - 國王不會做錯事」的格言。
美國立國於1776年,此時英國已經是喬治三世,離開「議會至上」原則的《1689年權利法案》的簽署(標誌著現代意義上君主立憲制度的基本確立)已有87年的歷史。離開1642年查理一世衝入國會試圖逮捕下議院議員更有134年的歷史。
美國人反對當時的大英帝國的殖民政府有正當合理性,但是反覆刻意強調「君主邪惡、共和正當」並不是準確的歷史敘述。
雖然被充滿革命精神的族群國家包圍,加拿大應當珍惜自己水火相容的君主立憲和議會民主傳統,不要人云亦云。
當看到美國罪犯當選總統,無君而治,三權制衡失靈,民主進入自噬模式的情況下,加拿大人應當感謝傳統和秩序的美好。
撰文:吉米言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法律義診服務總管及資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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