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治安】博勵治公布嚴格打擊犯罪計劃 建議能實現嗎?
【星島網】加拿大保守黨領袖博勵治(Pierre Poilievre)承諾將通過對三次嚴重犯罪者實施最高無期徒刑的打擊,發起「加拿大歷史上最大規模的打擊犯罪行動」。
加拿大保守黨周三公布了其打擊犯罪計劃,提議通過一項所謂的「三振出局」(Three-Strikes-and-You’re-Out)法案。
根據這一政策,任何被定罪三項嚴重罪行的人將被取消保釋、緩刑、假釋或居家監禁的資格,博勵治周三在安省蘇聖瑪麗市(Sault Ste. Marie)的一次競選活動上表示。
他說,這些三次嚴重犯罪者將被判處至少10年徒刑,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博勵治補充說,擬議中的法律還將把此類罪犯認定為「危險罪犯」(dangerous offender),這一法律分類意味着罪犯在未能證明自己不再對社會構成威脅之前不得獲釋。
他對記者表示:「我們需要改變。自由黨失落的十年推行對罪犯心軟、寬容的政策,讓生活變得更加危險。」
「在我的領導下,慣犯獲得自由的唯一途徑將是,在漫長的最低刑期內通過無瑕的生活行為和清潔(無毒品)的葯檢,並依靠真正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比如學習一門技術或提升教育水平,來爭取有條件釋放。」
近年來,加拿大的警方報告犯罪率有所上升。加拿大統計局(Statistics Canada)最新的犯罪數據顯示,2023年警方報告的犯罪數量和嚴重程度上升了2%,這是連續第三年上升。
統計局表示,2023年每10萬人口中報告的案件總數為5,843宗。
保守黨的提議擴大了目前加拿大《刑法》中「危險罪犯」認定的標準。根據《刑法》,如果被定罪的罪行屬於「嚴重人身傷害罪」,並表現出「反覆行為」或「持續攻擊性行為」的模式,該罪犯可被認定為危險罪犯。
渥太華大學民法教授奎德(Jennifer Quaid)在談到強制最低刑期和危險罪犯認定時,對Global News表示,「議會在這方面能做的事情受到憲法的限制。」她說:「將某人認定為危險罪犯,這是一個極為嚴格的程序,因為一旦做出這樣的認定,需要大量證據支撐」。
奎德還指出,設定強制最低刑期可能面臨法律挑戰,並限制法官根據具體情況判定適當刑罰的能力。
(加通社資料圖) T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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