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衛生廳長如何看待14歲華裔女孩吸毒過量致死事件?
【星島記者陳儀芬報道】卑詩省衛生廳長奧祖宜 (Josie Osborne) 聽聞 14 歲華裔女孩死於毒品感到心痛,慰問受害且悲傷的家庭。對於未成年為何不能強制戒毒?奧祖宜稱這是基於卑詩省《未成年人法案》(Infants Act) 中的規定,確保青少年的權益受到保障。
記者希望親訪或電訪奧祖宜,不過她透過書面回覆記者提問。
郵件中,奧祖宜首先對 14 歲華裔女孩的父母表達慰問: 「沒有什麼比失去孩子更令人心碎的了。我對這個家庭以及所有在毒品危機中失去孩子的人們表示沉痛的慰問。」
「這場危機令人心碎,問題複雜,需要各方面採取行動。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政府正在採取重大措施擴大治療機會、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預防和早期介入服務,以及加強學校的毒品預防教育,以阻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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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祖宜說:「一如其他醫療干預一樣,如何最好地治療有毒癮的年輕人,此決定是由醫生、臨床醫師根據《未成年人法案》(Infants Act)中針對成熟的未成年人同意規則做出的。」
她說,根據法規,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保健提供者須向青少年仔細解釋並確信青少年完全理解醫療保健干預的性質(包括其好處和風險),確認符合其最佳利益,並在當事人同意下才能進行醫療干預。
她強調:「我們知道,對年輕人來說,儘早獲得幫助非常重要,以免小問題演變成複雜問題。」因此省府基於「預防、早期介入和自願治療服務」的理念下,擴大 Foundry 青少年中心計劃。
Foundry 青少年中心目前已有 17 個,另有 18 個據點正在籌備中。
不幸死於毒品的Emmy。(資料圖片)
甚麽是《未成年人法案》?
《未成年人法案》解釋了 19 歲以下少年/兒童的法律地位。
該法案中涉及的一個議題就是少年/兒童的醫療健康。《未成年人法案》規定,只要醫護人員確認某項治療符合少年/兒童的最大利益,且該少年/兒童對這項治療已充分瞭解(包括風險和益處),那麽他/她就可以同意接受該治療。醫護人員需評估並確定該少年/兒童是否對治療已有充分瞭解。
甚麼是「成熟未成年人同意書」(mature minor consent) ?
未成年人(minor)指的是 19 歲以下的少年/兒童。「成熟未成年人同意書」是指少年/兒童同意接受醫療,並且該少年/兒童已經通過醫護人員的評估,證明他/她已充分瞭解治療情況,足以作出決定。已通過醫護人員的評估,證明有足夠能力提供同意書的少年/兒童稱爲「成熟未成年人」(matureminor)。
成熟未成年人可不順應家長或監護人的意願,獨立做出有關自己醫療健康的決定。
在卑詩省,少年/兒童何時有能力提供同意書並無具體年齡限定。(但一般來說,都會以年滿13歲做為一個常見的年齡段劃分。)
醫護人員可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接受少年/兒童的同意書,並為其提供最符合患兒利益的治療,但醫護人員必須確保該患兒已理解:
進行醫療護理的需求
醫療護理的內容
接受醫療護理的益處和風險
如今,卑詩省的強制戒毒計劃主要針對的是有精神疾病的任何年齡段的患者。
奧祖宜提到去年 9 月省府已經宣布一項非自願戒毒計劃 (強制戒毒),針對那些患有重疊成癮、精神疾病和腦損傷且無法自行尋求幫助的人,令其接受強制戒毒。
省府表示,目前涉及毒品成癮服務的社會資源包括:
1. Foundry:省級綜合青年中心和虛擬支援網絡,為 12 至 24 歲的年輕人及其家庭提供免費和保密的心理健康和藥物使用服務、身體和性健康服務、同伴支持和社會服務。
2. 在全省 20 個學區社區推廣綜合兒童和青少年團隊 (Integrated Child and Youth teams)。這些團隊讓年輕人和他們的家人更容易獲得他們所需要的心理健康和藥物濫用護理。
3. 在每個衛生當局的整個護理範圍內增加青少年成癮服務,並設立新的青少年藥物濫用床位,以增加獲得治療的機會。
4. 家長可透過 HelpStartsHere.gov.bc.ca 獲得戒毒的信息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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