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特朗普真的可以推翻美国出生婴儿的公民权吗?

【吉米言法】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当日,就颁布了《保护美国公民身分的意义和价值》的总统令,也就是婴儿出生时,其父亲在该人出生时不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尔母亲非法居留在美国,或母亲在婴儿出生时在美国的身份合法但属于临时性质(例如但不限于在免签证计划的支持下访问美国或持学生、工作或旅游签证访问),那么美国公民身份的特权并不自动延伸到这位在美国出生的婴儿。
一石激起千层浪,美国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面临挑战,特朗普能成功吗?
美国第十四修正案于1868年7月通过,其第一款的第一句表示,“所有于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且受其管辖者,皆为合众国及其居住州之公民...”。如特朗普总统令中的表述,该修正案条款“正确地驳斥了美国最高法院可耻的”1857年的判决Dred Scott v. Sandford, 60 U.S. (19 How.) 393(1857), 即黑人奴隶在美国出生的后代不能成为美国公民的判决。
尔关于该条款对于移民子女如何适用,则是通过著名的黄金德判例(1898)得以伸张。
黄金德1873 年出生于旧金山,由于当时的《排华法案》,他在离境后被拒绝再次进入美国, 黄金德对政府拒绝承认他的公民身份提出质疑,最高法院依据第十四修正案作出了支持他公民主张的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1898)裁决。
从目前特朗普总统令的表述,明显意图并非在于挑战整个第十四修正案的全部,而只是非法移民在美国所出生的孩子。因此并不需要担心第十四修正案或者黄金德判例被推翻。《保护美国公民身分的意义和价值》总统令铁定会遭到起诉,其本身的颁布也可以视作主动向司法审查递出的邀请函。
美国最高法院最终极有可能在关键短句,即“并且受其管辖者”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上面做文章。
按照美国《联邦法规汇编》,“派驻美国的外国外交官在美国出生的人不受美国的管辖。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此人不是美国公民。这
样的人在出生时可能被视为合法永久居民。” 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就有“出生在合众国”,但是不满足“并且受其管辖者”的条件,因此不能入美国籍的例子。
司法上“并且”(AND) 从来都意味着逻辑上“并且”后面的条件也需要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归化或出生在合众国”从来不是充份的条件,如果要获得公民身份的特权,还需要满足“受其管辖”这一要件。
可见美国最高法院未来的工作就是将非法移民所受美国管辖的边界解释清楚。考虑到6比3保守对进步派的悬殊比例,非法移民所生育的孩子要通过出生就入籍美国成为公民的大门应该正在关闭。
位于西雅图的华盛顿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库克努尔于1月23日给出14天的紧急禁止执行令,但是总统令的真正生效时间是自总统令颁布后的30天时间(2月18日)。也就是说2月6日之后,法庭还将继续审查总统令的有效性。司法审查的挑战已经拉开了序幕。
结果何去何从?对照美国的投票权,答案或许就变得明朗了一些。
美国宪法其实没有禁止非法移民投票,只是通过宪法修正案来确保21岁以上美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可以被剥夺。
美国第十五修正案禁止任何人因肤色而剥夺投票权,第十九修正案则禁止因性别而剥夺投票权。如果说只是因为宪法没有限制非法移民投票,就代表所有美国国会或各州的限制非法移民投票的法律法规统统都违宪吗?
撰文:吉米言 (卑诗公益法律服务社团 Access Pro Bono Society of BC 法律义诊服务总管及资讯官)
>>>星岛网WhatsApp爆料热线(416)6775679,爆料一经录用,薄酬致意。
>>>立即浏览【移民百答】栏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华侨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买、交通、报税、银行、福利、生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