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海外港人返港看醫生被指「外人濫用資源」 移民港人反駁:我有喺香港交過稅,有香港護照和身份證,點解係外人?
 
													【星島綜合報道】香港立法會議員就移居海外人士返回香港接受福利及醫療服務,向醫管局提出質詢,認為醫管局應設立「離港限制」,以篩選曾經移居海外的港人,限制使用醫管局的服務或另設收費,有意見認為,移居海外人士回港治病會衍生額外及不必要的公帑開支。
香港民建聯議員梁熙質問當局可否「刀口向外」,一分一毫的公帑都用在香港市民身上,而非用於移民人士身上。他更以「外人」形容移居海外港人,批評「回流醫病」已是公開秘密,為何當局一直「視而不見」,不展開相關研究,檢視有多少人回流「濫用公共資源或福利」。
 
										圖為民建聯議員梁熙
香港醫務衞生局長盧寵茂回應,難以定義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的人當作「外人」。提到,任何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的人士及屬香港居民的11歲以下兒童,均可以符合資格人士身分,使用資助公營醫療服務,強調「現時並無規定使用者需要居住香港某指定日數」,因此無法就所謂「回流醫病」作統計。
不過,梁熙不同意盧寵茂局長的說法,表示現時社會討論財赤,不少聲音討論削減長者「2元乘車優惠」,認為「(港府)對自己人非常嚴苛,對於外人就非常慷慨」,津貼移居海外港人回港醫病,「食窮特區政府」,質疑公帑用在移居海外港人身上。最近立法會代表團在聖誕前夕前往日本考察一事,被指浪費公,因而引起坊間質疑。
盧寵茂重申,醫療服務與「派錢」性質的社會福利不同,因為領取長者津貼、綜援或消費券等福利金是年度性,可按年評估。但醫療服務不會一年申請一次,除非全港市民「每年申請一張卡去證明自己過去一年在香港居住日數」才去接受醫療服務,因此無意推行審批機制。
據港媒《集誌社》統計,自2019年後有約29.6萬港人移居海外,以英國、加拿大、澳洲及台灣為主。
《星島網》記者訪問成功獲批永久居留權的移加港人,他們認為自己持有香港身分證,有香港永久居留權,並非議員口中的「外人」,就可享香港福利。
蔡小姐表示,自己僅離港數年,而且仍然持有香港護照及香港身份證,「點解要有限制」,她直言議員形容自己為「外人」,「好難聽,我有喺香港交過稅,點解係外人?」認為如果自己不符合資格享有醫療福利,由內地來港的新移民都不應享有,「佢哋喺香港的日數仲少過我,應該計總共在港日數」。
黃先生認為自己有香港永久居留權就不是「外人」,直言「我返去睇醫生嗰陣咪在港」,而回港看醫生是「善用公帑」,而非浪費,加上自己回港看醫生亦要付出機票等成本,沒有濫用公共資源。
(圖:星島資料圖片)T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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