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星期日營業竟屬違法 年輕律師一招推翻法例影響深遠
【星島綜合報道】曾幾何時,加拿大有法例明文禁止商店在星期日開門營業,即使是藥房也不例外,近40年前,一名年輕律師仔成功挑戰這條法例,其深遠影響延續至今日。
1982年5月的某個星期日,位於亞省卡加利東南部的藥房Big M Drug Mart開門營業,這件今天被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在當年卻是違法行為。
那是一間佔地2萬平方呎、兼售藥物和雜貨的大型商店,卡加利的警員當天在店內潛伏,於目睹完成了幾單交易後,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Big M被指控違反了《主日法案》(Lord's Day Act),一項可追溯至1906年的聯邦法例。根據該法例,星期日在法律上是休息日,來源與宗教傳統有關。
店主洛克哈特(Nancy Lockhart)因此被罰款,她對多次被罰而且罰款額不斷被提高,感到意氣難平,而且跟不少小商家一樣認為,星期日是做生意的好日子,顧客也確實有需求,於是決定提出法律挑戰。
就在Big M被罰約一個月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正式生效,這賦予了他們一項全新的法律理據,提出挑戰。
博伊爾(Tim Boyle)當時是一名年資尚淺的新律師,他對憲法的認識不深,於是提出一個直指核心的簡單論點,那就是《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保障了宗教自由,因此但凡有關強制宗教活動的法例,均屬違憲。
加拿大最高法院經過超過一年的審理,最終於1985年4月作出了裁決,博伊爾取得歷史性的勝利。
這次勝訴不僅為Big M這些商店平反,還直接導致法院裁定《主日法案》違反宗教自由,最終被廢除。
博伊爾形容這是驗證權利與自由憲章能否發揮效用的首宗案例。
他說:「當時未有人真正知道這問題的答案。」
時至今天,博伊爾的一些同事還會戲謔他為「偷走了星期日的精靈」。
圖:CBC
V20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