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十一︱六度與13歲舊生交歡及製色情影像 小學駐校社工被控7罪提堂
38歲小學駐校社工涉嫌一年間六度在住所等地,與未滿16歲的舊生交歡,期間疑曾拍攝對方的色情影像。男社工今日(27日)在東區法院首次提堂,被控6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及1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期間被告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或接觸控方證人。
38歲駐校社工王樂天被控於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三個不同日子,在香港北角孔雀道60號明園大廈第二期A座某室與年約13至14歲的女童X三度非法性交;以及期間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X的一條視頻。被告另被控在同一段時間內,分別在前述單位、明園大廈第二期B座某室及北角麥連街18號富薈炮台山酒店,與X非法性交。
案件編號:ESCC 3404/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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