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捷女乘客行李延誤 去沃爾瑪Lululemon「狂買」替代衣物用品被指超標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卑詩乘客在行李延誤後向西捷航空尋求賠償,但她購買的lululemon等部分替代物品被認為非必要,被法庭打了折扣。
據DH News報道,卑詩一位西捷航空乘客在暫時丟失了行李後,分別於沃爾瑪和lululemon購買了一些商品,民事審裁處(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認為其中一些商品超出了合理範圍。
該名乘客聲稱自己在盥洗用品上花費總金額為945.85元,而西捷航空只向她報銷了其中的一部分。西捷航空則指,她的國內機票條款和條件對乘客有所約束,將她的臨時費用僅限於必要的物品。
那她買了些什麼?
2022年8月28日,該名乘客從卑詩省喬治王子城(Prince George)搭乘西捷航班飛往渥太華,她托運了兩件行李,第二天當她抵達渥太華時,她的行李卻未抵達。在她報告物品遺失後,西捷航空為她創設了一份行李延誤報告。
西捷表示,從這名卑詩乘客抵達渥太華起,她的行李延誤了大約27小時。但該名乘客告訴法庭,行李直到8月31日才送達,這意味著延誤了51小時。
女子在前往渥太華鄉村住所的途中,停下來到沃爾瑪購買商品,用於替換她行李中的物品,女子告訴法庭,她只買了必需品,此外,她還在lululemon網上買了一些衣服,總共花了945.85元。
但西捷航空表示這是不合理的,糾紛發生前,西捷航空曾向她提供302.25元的報價,被她拒絕了。
仲裁庭裁決指出,儘管她於網上訂購衣服發生在行李交付給她之前,而行李直到9月1日才到達,但「她無權因購買lululemon獲得賠償。」
仲裁庭還指出,lululemon有30天退貨政策,因此她可以退回商品拿回錢。至於她在沃爾瑪購買的商品,仲裁庭承認,當她購買商品時,她並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拿回行李。
但仲裁庭認為,女子在沃爾瑪消費了588.20元,這筆金額過高。法庭裁定賠償兩件連帽衫、兩件上衣、兩件背心、兩件胸罩、一條慢跑褲和一隻鞋子合計215.27元,以及100元的盥洗用品,總計315.27元。
仲裁庭勒令西捷航空,在仲裁庭作出裁決後14天內賠償女乘客337.60元,另外還須支付仲裁費和損害賠償金。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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