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裔男子網上屢留負評 商家告誹謗索償10萬 法官這樣判
【星島綜合報道】一名男子因在Google網頁上發佈針對一家公司及其兩名東主的負面評論,被對方入稟控告誹謗及要求賠償逾10萬元,最終法庭裁定部分指控成立。
卑詩最高法院昨天(1日)公布了該項於上周作出的裁決,裁決書指被告李亨東(Hyungdong Lee,譯音)曾在位於大溫地區高貴林的太平洋花崗岩生產公司(Pacific Granite Manufacturing Ltd.)毗鄰的一個辦公室工作。
2021年9月,李的座駕被一輛肇事後不顧而去的車輛撞毀,據稱肇事的是一輛白色雪佛蘭Impala,屬於太平洋花崗岩公司的一名員工所有,此人在法院文件被稱為「甘迺迪(Kennedy)先生」。
李找上該公司的其中一名東主Nader Tabrizi就事件理論,根據裁決書所述,雙方對有關的談話內容作出了不同版本的描述。
Tabrizi作供稱,他告訴李那輛車是屬於該公司的一名員工,但並非用於公事,於是建議李如果想跟車主詳談,可以在下班時間再來。
李則表示當他與該公司的負責人會面時,對方斷然否認該公司有員工涉及不顧而去的碰撞事故。
後來,李在Google的一個網頁上撰寫了一篇評論,敘述了他在事故中的經歷,當中曾呼籲讀者「請永遠不要和這個地方做生意」。
他還在評論的結尾部分寫道:「我們已經成功地就這肇事逃逸者的個案向皇家騎警和卑詩保險公司(ICBC)報告,但這裡的老闆和職員卻始終謊話連篇。」
涉事公司及其兩名東主Nader Tabrizi及Alireza Beittoei控告李氏誹謗,認為李的評論和其後對評論作出的修訂,「意味或暗示著該公司及其管理層和員工不可信,並以可恥、不名譽、不誠實、不合法和犯罪的方式來經營業務」。
此後,該公司的律師曾聯絡李,要求他刪除有關評論和相關照片,並公開以書面道歉。
李被指未有刪除照片和道歉,他刪除和修改了部分評論,包括刪除了指稱該公司及其員工說謊,但修改後留下「有像你這樣的人和員工在我們的公司附近工作,實在令人感到羞恥」的句語。
原告要求獲得賠償合共105,000元,以及勒令禁止李再發佈任何與事件有關的帖文。
法官Andrew P. A. Mayer同意涉事的三條評論中的最早一條含有誹謗成份,但認為其餘兩條不足以成立,因此拒絕判給原告獲得他們所要求的全部賠償或禁制令。
法官在裁決時指,李的誹謗言論屬於「嚴重」,但其嚴重性在觀乎上文下理後有所減輕,而他並無指名道姓地批評兩名東主,該公司也未有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在業務和商譽上受到的具體損害,因此不接納原告要求獲得共70,000元的一般損害賠償,也拒絕判處加重賠償或懲罰性賠償,並裁定對被告頒下禁令的要求「缺乏理據」。
法官勒令李必須向Tabrizi賠款2,000元,並向Beittoei及他們的公司各賠1,000元,合共4,000元。
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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