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人要蟹不要錢 一日兩光顧華埠酒家 警方即捕即放惹爭議
【星島綜合報道】卑詩省一家中菜館昨天兩度遭賊匪光顧,上午先遭企圖搶劫,疑犯在被警方逮捕後,竟於同日稍後回來製造另一災劫,在店內燃放煙霧彈。警方解釋是依例釋放疑犯,事件引起了對相關法例的爭議。
位於維多利亞市華埠的海園酒家(Ocean Garden Restaurant)店主表示,周三(7日)早上接獲警方來電通知其酒家遭刑毀,才發現上午被賊人光顧,匪徒打破了前門,導致店面玻璃盡碎,並企圖搶走一批活蟹。
店主說:「是的,不是收銀機,不是名酒,是我們的活蟹!」
幸好有途人發現出手制止,並即時報警嚇走了該名偷蟹賊,疑犯其後被警方逮捕。
維多利亞警方周四證實,昨早約8時30分,一名男子闖入位於Fisgard Street街的海園酒家,警方接到報案,並在他逃離現場後將其擒獲。
這名男子很快獲釋,他回到酒家並燃放一枚煙霧彈,當時店內約有30名食客。
當時,該男子並非被拘捕,而是在釋放令下獲釋,釋放的條件是他不可回到該酒家,而且要依期出庭應訊。
然而,警方於周四上午確認,該名男子已因煙霧彈的事件正式被捕,目前還押候審。
對於為何疑犯在第一次就逮後獲得釋放,警方解釋是根據2019年頒布的聯邦法例中所列明的克制原則來辦事。
有關法例要求警方須在考慮了特定因素後盡快釋放被告,這些因素包括被告出庭的可能性、會否對公眾安全構成即時危險,以及可會影響公眾對刑事司法制度的信心。
《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規定,所有人都有享受自由和無罪推定的權利。警方還被要求在執法過程中,考慮原住民或弱勢社群的情況,以緩解「刑事司法制度對這些人造成的不成比例的影響」。
店方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該男子在早上的事件後不足4小時就獲釋,然後在酒家午市最忙碌的時候回來,投擲了一枚煙霧彈。店方指他在接受警方盤問時基本上承認了罪行,還說自己對出售活海鮮的食肆表示過不滿。「但警方還是決定放走他,讓他回來再犯罪。我們相信他是決心要讓我們停業的,所以決定暫時不會提供或出售螃蟹。」
店方補充道,周三在花了整個早上清理善後,決定當天照常營業。儘管保險問題和事件帶來的不便令人極為頭痛,但對能夠在沒有業務損失的情況下繼續營業感到感恩。
店主說:「我們很感謝整個華埠社區及所有人給予我們的支持、同情和關懷,多謝你們一直以來的支持,讓我們團結一起做得更好吧。」
圖: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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