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拿比華裔女童遭殺害案 兇手律師稱法庭「自滿」延誤在先
【星島綜合報道】兇手阿里(Ibrahim Ali)因殺害卑詩省本拿比一名13歲華裔女童而被判罪成,其代表律師表示,法院的「自滿文化」(culture of complacency)在訴訟程序中已造成許多不必要的延誤,因此現在應該暫緩判決。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阿里代表律師麥卡洛(Kevin McCullough)提出了「約旦申請」(Jordan application),他在卑詩省第二天聽證時就此論點辯護。
「約旦申請」乃援引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6年R. v. Jordan案例,即要求撤銷未在30個月內審判而提出的指控。
阿里於2023年12月8日被判犯有一級謀殺罪。他現在面臨強制性無期徒刑,25年內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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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華裔13歲女童的屍體在本拿比中央公園被發現,受害人名字被禁止發布。大約一年後,阿里被逮捕並提控。
麥卡洛表示,與被告無關的問題導致了近60個月的延誤,大約是「約旦申請」標準的兩倍。
他表示,法官伯納德(Lance Bernard)決定駁回阿里原辯護團隊於2020年8月提出的休庭申請,再加上法庭管理不善的問題,實際上「注定」該案將超過「約旦申請」的最後期限。
阿里原代表律師團隊早前退出,並於2020年9月由麥卡洛及其團隊接替。
麥卡洛說:「我並沒有忘記,我要求法庭回去看看法庭做了哪些事情。」
他表示:「很明顯,在這個案件中,檢察官沒有採取足夠的措施來迅速推展此案;第二,根據約旦申請案例,法院自始至終都沒有盡力迅速推進案件。」
預計檢方律師將在周一聽證會上對辯方約旦申請提出辯論。
經過大約3年的預審程序後,阿里於2023年4月5日提出無罪抗辯。
審判開始後,有幾次休庭,導致審判拖延了8個月,原因包括阿里的心理健康問題、翻譯問題、專家證人在完成證詞之前死亡、新冠病毒 (COVID-19)大流行、陪審員之間的衝突,以及對阿里律師的暴力威脅。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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