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來違規踏單車案 判詞指誤解交通標誌不構成「合理辯解」

社運人士何來於13年5月13日在東涌踏單車,在北大嶼山警署後門被警員截停,指她沒按交通標誌指示下車推單車。何翌年被裁定罪成罰款500元後,到高等法院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律政司早前就案中的法律爭議,到終審法院「終極上訴」,即時獲判得直,今頒下判詞解釋裁決理據。

何來一方指,她真誠地相信有關交通標誌的意思,是容許在該處踏單車,惟判詞指出,雖然每個人對交通標誌或有不同的理解,但規例條款已清楚解釋,道路使用者亦有責任去熟習標誌的意思,這在道路安全的角度來說同樣重要,因此法官認為,道路使用者因誤解或不知道其意思,並不能構成違規的「合理辯解」。

法庭記者:邱蔚怡

---------------------------------------------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即讀【新移民專欄】:新移民第一身經驗,與你分享當下年輕移民生活日常大小事,即讀「新移民專欄」。

>>>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 】App,隨時看到最新最快新聞: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訂閱【加拿大星島網電郵快訊】,每天可收到最快新聞資訊電郵: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立即關注加拿大星島新聞網TG Channel,讓加國新聞無遺漏全天候向你推送:
https://t.me/singtaoca

>>>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查看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影片。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
share to wechat

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警灣仔元朗掃黃共拘45女  年齡最細17歲 僅一人非來自內地

沙田32歲醉漢涉襲擊兼恐嚇陌生男被捕  受害人臉胸頸受傷送院

長沙灣道住宅變無牌酒吧  警拘42歲負責人 警告12酒客

珀麗灣20歲男子以頸巾上吊 家人解下送院惜太遲

都市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