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信危机余波|AT1债撇帐波及香港投资者 拟向瑞士政府索赔
在瑞信“爆煲”后,瑞士监管部门介入将瑞信价值约160亿瑞郎(约1,341亿港元)的额外一级资本(AT1)债券全部撇帐,令这些债券一日间沦为“废纸”,目前受影响的投资者正陆续提出集体诉讼。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争议解决总监Mahesh Rai对《星岛日报》表示,该事务所已开始接触有关债券的香港持有人,目标是代表合共持有价值约3,000万美元(约2.34亿港元)AT1债券的香港投资者,向瑞士政府提出索赔。
逾200亚洲投资者已维权 日星为主
Mahesh Rai指,该事务所正代表逾200名持有瑞信AT1债券的亚洲投资者,向瑞士政府提出索赔。他表示,虽然瑞信暂未透露其AT1债券持有人的地域分布,但估计在亚洲国家中,新加坡及日本投资者的持仓量最多。他透露,现时该事务所代表新加坡及日本投资者,向瑞士政府提出索赔,分别共持有价值3,800万美元及5,600万美元的瑞信AT1债券。他表示,仍未完全了解受影响的香港投资者数目,又补充现时只接触个别投资者,并认为部分香港投资者是经总部位于新加坡的银行,购买这些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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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比债券优先补偿 违传统顺序
该事务所正计划代表其香港客户,就瑞士政府违反《香港政府和瑞士联邦议会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提出索赔。该所认为,瑞士政府优先考虑股东,而非AT1债券持有人,违反传统的赔偿顺序,加上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在向公众保证瑞信安全及稳定,以及瑞士国家银行将向瑞信提供必要流动性的4天后,在最后一刻通过撇帐令,故违反协定中的《第三条(一)》,即是缔约各方的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地区内的投资和收益,应始终受到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和充分的保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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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帐如接管别人工厂”
另外,该事务所认为,瑞士政府违反协定中的《第五条(一)》,即是只有合法地,在非歧视性的基础上,为了与国内需要相关的公共目的,并给予补偿,缔约任何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地区内的投资,方可被剥夺或采取与此种剥夺效果相同的措施。该事务所指出,FINMA的紧急命令是非法行使权力,在没有提供任何补偿下,剥夺香港投资者在瑞士的投资。Mahesh Rai形容,瑞士监管部门的撇帐行为,有如接管某人的工厂一样。
他表示,该所对此诉讼有信心,相信有机会战胜瑞士政府,又提及其他亚洲国家亦有与瑞士政府签署类似的协定,当中不同国家的协定可能会稍有不同,但该所将会采取类似的行动,为不同亚洲国家的客户提出索赔。他透露,有客户对撇帐一事感到失望,因瑞士一向以其银行标准闻名于世。
日监管机构调查AT1债销售
另一边厢,日本监管机构正调查当地销售瑞信AT1债券的情况,忧虑当中是否有潜在问题,例如解释不足等。Mahesh Rai表示,每当有类似的调查,他个人认为将会有更多资讯释出,意味着其法律行动变得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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