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鄒家成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 「我根本做唔到退出初選」
「35+」初選案續審,被告鄒家成今午於西九龍法院憶述《香港國安法》實施當晚閱畢條文後,認為「涵蓋好廣、字眼好模糊、刑罰好重,情況如同盲人摸象⋯⋯國安法頒布之後,我諗過退出初選」。法官問其最終決定要繼續參與初選?鄒家成低頭略帶哽咽道「係」,鄒家成坦言「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
大律師陳世傑主問下,鄒家成交代2020年6月19日曾由張可森代為WhatsApp發訊予組織者,指出〈墨落無悔〉聲明已獲39個初選參選單位聯署,支持者為數不少,並重申聲明2點重點,提到「若無此共同綱領,恐怕初選只會淪為議席的『分餅機』」,今解釋其意指「如果無法向選民展現抗爭意志嘅話,呢個初選就失去一個意義,不如抽籤算啦⋯⋯」鄒家成續解釋訊息內文指有參與者欲杯葛初選,交代印象中當時街工曾打算杯葛初選,《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追問是否因為街工主張如財政預算案惠及基層的話不會否決?鄒家成否認指聽聞當時新界西協調會議在棄選機制上出現爭議,街工打算就算初選敗選也繼續參與官方選舉,故向組織者提問拒簽聲明候選人是否可無視初選結果。





鄒家成否認發訊目的在要求初選參與者簽署協議,只是通知組織者,另外當時不少政治素人包括3名聲明發起人都擔憂大黨不簽署和批評聲明並非出於否決財案條款,而是打算初選敗選也繼續參與官方選舉,故擔心參與初選沒有保障,因此同時藉發訊表達擔憂,以視組織者可會提供任何保障,然而未獲組織者回應。
鄒家成再解讀提名表第2款「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的「共識」所指為辦初選、論壇、靈童制及當選人出選大選加上目標議席;「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則不知所云,當時沒有細看;而「目標」則為「35+」。《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此款內容或能回應鄒家成等的憂慮,何不向組織者查詢?鄒家成表示當時沒有想過,又認為即使傳統民主派食言,初選組織者也無能為力,「好難控制佢哋」,而且自己也會繼續參加初選,因為食言之時必為初選之後,既然如此就暫且不管。
提名表中內含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條款,鄒家成解釋《基本法》為本港憲法,憲法理應能約束當權者權力,保障市民權利,認為立法會議員所奉行精神與《基本法》理應發揮的功能吻合。李官問到其所擁護的是實際上的《基本法》還是理想中的《基本法》?鄒家成先後指《基本法》在港實踐未如理想,自己會效忠「一本理應能夠產生憲法理應產生功能嘅《基本法》」,又認為「擁護又好效忠又好,我覺得係好私人情感,同一個人信仰有好密切關係」。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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