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调试信息 - getPostsByCategory:
当前 cat_name: 即時港聞
传入的 cat_slugs: %e5%8d%b3%e6%99%82%e6%b8%af%e8%81%9e
当前页码: 1
is_lifetime: false
时间条件: 即時新聞 - 3個月以內
查询结果:
找到文章数: 5417
最大页数: 542
当前返回文章ID数: 10
文章IDs: 7549792, 7549794, 7549796, 7549799, 7549782, 7549785, 7549802, 7549789, 7549676, 7549562
第1页第一篇文章日期: 2026-06-28
第1页最后一篇文章日期: 2026-06-28

貨車司機違起底令判囚28日緩刑一年 官頒判詞解釋案情並非最嚴重 

34歲兼職的士及貨車司機王國樑4年前涉在Facebook發帖指「唔‍好‍傳!千‍祈唔‍好‍傳」,並公開西灣河開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及相片,違反起底禁制令及匿名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被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判囚28日,緩刑12個月,下令王需向律政司支付2.5萬元訟費。法官今頒布書面決定理由指,本案只屬單一事件,案情並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而他被捕前已主動刪帖,被捕時與警方合作。法官認為律政司過度延遲控告被告藐視法庭,故特別考慮此點酌情判刑。

法官高浩文在書面理由中提到,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對發帖一事十分後悔,而被告與父母在公屋單位同住,把一半月入作為家用及母親醫藥費,另一半收入則用於個人支出及協助兄長財困問題。被告亦不時分擔家務,又陪同患乳癌的母親覆診。辯方解釋被告上班已耗盡精神,案發時利用上班休息時間上網時,看到涉案資料後不假思索便轉載發帖,而他對於西灣河開槍事件沒有政治取態。被告朋友提醒其帖文可能違反起底禁制令後,被告便即時刪帖,現時深知在網上分享訊息時需小心謹慎。

法官接納被告良好品格,認為本案只屬單一事件,與他日常性格不符,而他不是公眾人物,亦非帖文的原作者,Facebook只有近200名朋友,相信帖文引起的關注不多。法官認為被告現時知悉使用社交平台時需負責任,重犯機會較低,而他起初因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被捕,律政司沒有作出刑事檢控,完全可以理解他以為事件已告一段落,不用擔心自己會坐監,律政司兩年多後才延遲指控被告藐視法庭,對他構成壓力。法官權衡涉案所有因素後,認為最適合判囚28日,緩刑12個月。

案情指,王國樑在2019年11月11日於Facebook發帖指:「唔‍好‍傳!千‍祈唔‍好‍傳」,然後在帖文附載涉案警員的名字、警員編號、住址,警員妻子的手機號碼,警員大女兒的姓名、手機號碼、Instagram帳戶、學校、班級等。王國樑於2020年1月9日被捕,在警誡下指他忘記他是否曾發帖,但承認他是Facebook帳戶的唯一使用者,並明白有關禁制令。

法庭記者:劉曉曦

---

 

---------------------------------------------

>>>星島網WhatsApp爆料熱線(416)6775679,爆料一經錄用,薄酬致意。

>>>立即瀏覽【生活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

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

香港創科展吸引逾6萬人次入場 展出AI與航天發明 明年首邀海外隊伍

訪問|北都大學城區達1000公頃 陳國基:推「產學研」深度合作 吸引海內外企業院校

大埔餐廳遭爆竊失平板電腦及手機 警翌日拘中年漢起回贓物

香港海關獲選連任世界海關組織亞太區副主席 出任審計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