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青在加國453】布氏鯨之死
【專欄】上個月,一條布氏鯨出現在香港水域,昨日,那條鯨魚橫屍西貢。從鯨魚游進香港水域那天,牠已經死了,避得過兩場風暴,避不過人禍。為了打卡干擾其他動物的生活,在香港已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跟風從來都是人的本性,要不然抖音也不會大行其道。只不過,我從來都不知道,為甚麼會為了打卡威水史犧牲其他生命也不在乎。老實說,我不是素食者,我也食肉的,而且非常愛,只是「君子遠庖廚」,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鯨不犯我,我不犯鯨,正如大部分人在街上見得迷途的野豬,可能會害怕,也可能會憐憫,但不會流口水。同理,雖然遠在加拿大,我在主流媒體上也看到不少人呼籲不要打擾鯨魚,主流媒體也勸說不要接近,只不過終究還是無法倖免於難。
早前,南丫島海難召開死因庭,終於能還死者一個公道,但其他動物的公道,誰來爭取?人「貴」為萬物之靈,當然是有特別待遇,每個人都不能平等,何況是其他物種?但看到連日來的報道,相信只要稍微有惻隱之心,都無一不為鯨魚之死感到心痛。假如捕獲鯨魚是為了果腹,弱肉強食也是無可厚非,但純粹是因為少見多怪的人睇我睇趁墟心理,對於21世紀的智人而言,實在是非常可恥。
人類有偷窺的慾望,所以喜愛看電影,所以對鮮見的鯨魚有強烈的好奇心;但同時人類也有道德,抑壓內心的原慾,這也是人和畜牲最大的分別。鯨魚盪失路,關你甚麼事?你愛出海觀鯨雖然也不關我的事。不過牠死了,你們會內疚嗎?
再看香港政府新聞稿,「為避免鯨魚受滋擾和驚嚇,漁護署人員更在西貢公眾碼頭等地方派發單張,勸諭巿民不要出海觀鯨和避免進行水上活動。」你知我知,派傳單有何用,香港政府從來都是漠視生命,去年大規模撲殺倉鼠可見一斑,南丫島海難也是事隔十一年才召開死因庭,總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從來不會想辦法防止悲劇再次發生,沒有人性的政府,如何留得住人心。
文: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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