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何桂藍 :「唔覺得有國安法就冇抗爭餘地」
「35+」初選案續審,被告何桂藍今早於西九龍法院供稱「問題喺國安法下冇辦法判斷乜嘢係合法乜嘢係違法,所以啲人先咁驚」,坦言「但冇估到亦都從來冇諗過㩒個反對掣就係犯法。我覺得作為一個喺香港生活咗30年嘅人,呢件事簡直係匪夷所思」。何桂藍又解釋「破局」指抗爭者離開當權者設立的現實和心理限制,重新按自己的規則行事,「唔好覺得有國安法就冇抗爭餘地」。
大律師Trevor Beel主問下,何桂藍再次說明論壇中指「破局」意思,指當權政權在體制上及論述設下特定結構,要人全盤接受,令人現實上和心理上都感受到局限,然而官方說法及官方呈現的現實並非唯一說法或現實,要抗爭的話就要建立「anti structure (反結構)」,令抗爭者離開當權者設下的現實限制和規則,重新按自己的規則行事,即可打破當權者建立的架構。
何桂藍舉例指2020年6月底《香港國安法》實施在即,「當時成個社會有好大恐慌⋯⋯覺得做乜嘢都係送頭」,作無謂犧牲,不知如何是好,故自己嘗試說服香港人「有國安法就乜都做唔到只係中共要求香港人接受嘅講法,但係唔係我所見到嘅現實。我所見到嘅現實係即使喺呢個現實下,香港人仍然有抗衡嘅方法,透過立法會選舉攞最大嘅mandate(民意授權)、攞最大嘅turnout (票數)就係其一」。何桂藍指重點在「唔好因為國安法就覺得香港冇希望冇嘢做,唔好覺得有國安法就冇抗爭餘地」,以及不要放棄當時面臨的選舉。
《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問即《香港國安法》下港人仍可合法表態?何桂藍反駁「問題喺國安法下冇辦法判斷乜嘢係合法乜嘢係違法,所以啲人先咁驚」。何桂藍續指當初正因選舉可讓最多人參與才參選,雖然曾擔心兩辦譴責的審議行為或許會觸犯《香港國安法》,但「當時心態係投張票冇可能違法嘅,無論選舉入面定立法會入面⋯⋯但我冇估到亦都從來冇諗過㩒個反對掣就係犯法。我覺得作為一個喺香港生活咗30年嘅人,呢件事簡直係匪夷所思」。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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