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涉以已禁用「蛇籠」捕魚 漁工及船長6人認罪各罰款四千
漁護署表示,5名內地過港漁工早前在本港南面的石壁附近水域使用已被禁止在本港水域使用的「蛇籠」捕魚,各人連同漁船的本地船長被控違反《漁業保護條例》,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各人被判罰款4,000元,涉案漁具亦被判充公。

「蛇籠」是本港水域禁用的漁具。政府新聞處圖片
案情指,漁護署人員3月9日上午約11時在事發水域發現一艘本地漁船涉嫌非法使用蛇籠捕魚,遂截停有關船隻調查。漁護署人員其後從船上檢走包括蛇籠及絞轆等捕魚工具,並向6人提出檢控。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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