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擬立法強制兒童穿救生衣 違者監護人或遭罰款200加元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政府提出新法案,擬強制12歲或以下的兒童在船上穿救生衣。提出法案的進步保守黨議員Goldie Ghamari表示,美國每個州份都強制要求兒童穿救生衣,但加拿大沒有相關法例。
根據加拿大法例,每艘船上都會配備救生衣和個人漂浮裝置(PFD),但不會強制要求每個人都佩戴PFD。
新法例擬立法要求12歲或以下的小童在遊艇、遊艇後拖著的遊樂設備及任何水上娛樂設備上,都要穿上救生衣。只要船的長度小於9米都被定義為遊艇。如果父母或監護人不遵守有關法例,將被處以最高200加元的罰款。
法案中提及確保兒童佩戴個人漂浮裝置和救生衣是保護兒童福利,提高市民水上安全意識及減少溺水人數。
該法案名為《約書亞法》(Joshua's Law,93號法案),紀念2018年在河流喪生的11歲男童Joshua Steinberg。他在遇溺時沒有穿上救生衣。
(圖:AP)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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