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前高層涉賄案中文聆訊 律政司堅持「中西合璧」
東亞銀行前高級副總裁劉有為,於在職時涉收受資深物業投資者譚伯榮逾百萬元利益,作為處理譚旗下公司的信貸申請之報酬,劉有為與譚伯榮及另兩人遭廉署控告代理人接受利益等合共15項罪名,案件已定於4月25日一連40天審訊,但控方今在區域法院向法庭申請修訂控罪內容。控辯雙方仍須就「披露文件」作進一步商討。
主審法官林偉權今質疑既然法庭已決定案件以中文聆訊,為何控方今仍派出外籍資深大律師Andrew Bruce 出戰。Mr Bruce 解釋案件正式審訊時,律政司將會以雙語進行,他會負責涉及法律爭拗陳詞,但一切負責引導控方各證人作供則由操本地話的主控官負責。
林官指香港有很多有能力的雙語大狀,可以接替主控官一職,律政司甚至可以自行派檢察官出戰,而毋須外聘大狀。林官認為若律政司未能找到合適主控官,實感到遺憾。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及謝華淵均反對中文聆訊的案件,律政司卻堅持要由外籍資深大狀作為檢察團隊的主帥,要法庭花時間作翻譯,此種情況實史無前例。辯方指難道律政司內部沒有人手可親自出馬打官司。林官認為律政司的中西合璧決定是浪費公帑。
4名被告依次是劉有為(41歲)、惠和兄弟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及股東譚伯榮(66歲)、譚的姪兒譚曉杰(32歲),以及嘉信裝修工程負責人陳成業(40歲)。
涉案利益包括首被告兩次收取合共1萬2600多元的嬰兒禮品、以折扣價135萬元購買保時捷911 GT3 RS 997跑車、收取一隻值逾5萬7千元的「PANERAI」沛納海手表、獲免費居住赤柱富豪海灣獨立屋單位近3個月、獲免費使用一輛平治房車約4個月,以及由次被告代為支付26萬6千多元裝修費。
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則被控一項串謀捏改帳目罪,控罪指他們於13年6月至8月期間,與惠和當時的助理總經理劉小慧串謀捏改一份嘉信發票,令該發票顯示了嘉信曾經為尖沙嘴廣東道流尚坊的地下大堂進行裝修,但其實是為首被告支付裝修費用。
法庭記者: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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