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新闻专题(一)】加国华侨疑堕“天仙局” 投资大湾区楼盘集体中伏

 

【星岛记者独家报道】中国政府早年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倡议,最终落实成为国家重点发展项目之一,随即带旺了该区的房地产开发,短短数年间推出多个住宅项目。香港来往大湾区各城市仅需数小时车程,楼价却比香港便宜得多,吸引了不少加国华裔(以加籍香港人为主)的目光,用作投资及回港度假自住用途。

直至近日,多名大温华裔在列治文时代坊附近及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聚集,控诉中国著名地产商富力地产在珠海横琴开发的楼盘存在诈骗。《星岛头条》记者抵达现场,亲身采访苦主之一的卢先生(Lambert Lo),了解这个一众苦主所称的跨境“天仙局”细节。

苦主们:精心策划的跨境“天仙局”!

卢先生指出,当他们计划收楼时,才发现期待已久的安乐窝货不对办,实际上不能用作自住用途。随后他向律师查询,律师表示:“你所购买的单位位于‘保税区’,不能作为居住用途,最多只能作办公室使用。”他听到后十分愕然,因为他毕生的血汗钱都付之一炬,更糟糕的是,根据中国法律,办公室物业是禁止用作居住用途。他说:“当时香港的展销会上,发展商‘拍晒心口’可以入住,自置物业不能住人简直天方夜谭。”

他更质问:“我想知道,如果珠海市政府清楚这个地区是保税区,为什么会让富力在这里开发住宅单位?为什么香港报纸一直报道这是住宅用地?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骗局。”

情况不乐观 决定返港静坐抗议

卢先生和部分同路人正动身返港寻求帮助,并在六月上旬前往富力总部静坐抗议。

他其后抵达香港后说:“一些受害者已经对公司提起诉讼,但由于问题的复杂性,他们最终被判败诉或无法推进案件。我们希望这次集会能够引起关注,为我们讨回公道,同时也希望能警醒其他人,在购买大湾区的楼房时要谨慎,以免堕入同样的陷阱中。”

麦玲玲:我只是活动嘉宾

现时富力地产尚未就事件回复,但麦玲玲日前在香港出席活动时,被传媒问及此事,她指当日只是以嘉宾身分出席有关楼盘的活动,并非代言人,同时不乐见任何人买到货不对办的楼盘,并称目前在了解情况。

卢先生也在富力的年报上发现,发展商将优派广场项目列为 Apartment(柏文),不满发展商对外营造该项目可以住人的假象。此外,苦主不满麦玲玲发表的免责声明,卢先生不满地说:“楼盘在报章广告上写着‘一麦相承’,还有一整版的麦玲玲个人照,若不是她当事人同意,试问又如何能刊登?”

 

当年在香港东方日报刊登的楼盘广告,写着
“一麦相承”。

涉事的珠海横琴富力优派楼盘

 

推销手法纯熟 设三重圈套
事件曝光后,卢先生在离加回港请愿前,进一步向《星岛头条》记者交代骗案详情,指出发展商以三大推销圈套,引导苦主堕入骗局:

圈套一 / 项目售价是香港的一半

卢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温哥华现有超过 200 人受骗,其中大多数是加籍港人,部分人更被骗光毕生积蓄。除了希望能讨回公道,追究责任,也借此提醒公众留意其他在大湾区开发的柏文单位,是否存在类似的“烂尾”问题。

他提到:“富力于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间在香港尖沙咀海港城举办展销会,推销其位于珠海横琴的柏文项目,大部分苦主都是在这展销会‘落叠’。横琴靠近港澳,是大湾区重点发展区域之一,但售价却相对容易负担,仅为香港类似单位的一半,而且从香港到横琴只需约一小时车程,这也是当时我决定购买的原因。”

其后卢先生与卖方签署了一分买卖协议,并于 2019 年 7 月正式与发展商签署认购合同,以超过 210 万人民币(当年即约 40 万加元)的价格购入了珠海横琴富力优派广场的柏文项目,面积为848 呎。

卢先生向记者展示当日签署的认购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明他购买的是公寓。

从香港到横琴只需约一小时车程,这是楼盘的卖点之一。

 

圈套二 / 以名人代言降低戒心

卢先生坦言,即使发展商以相对廉宜的定价作招徕,事实上许多苦主仍对中国的房地产缺乏信心,持保留态度。然而,当他分别看到由名人麦玲玲及杨思琦代言的全版报章广告,内容声称项目楼底特高、适合办公、自住、以及投资,并引入著名酒店,营造优质的商务环境,形容是大湾区的核心商圈,疑虑随即一扫而空,遂决定入市认购。

他表示:“麦玲玲是香港知名堪舆学家,杨思琦也是前港姐冠军,很多人在看到她们的代言广告后,某程度上把对二人的信任,投射到发展商富力的身上,殊不知最后货不对办,成为苦主,认为代言人在此事中责无旁贷。”

当年发展商于香港东方日报刊登全版广告,版面上为前港姐冠军杨思琦。

 

圈套三 / 利用中港两地司法管辖漏洞

基于以上质疑,卢先生打算循法律程序追究,却碍于购买的单位在中国内地,尽管香港销售,也不在香港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况且卢先生签署富力优派的认购书地址位于珠海,他形容整个购买流程是跨境“天仙局”,有目的避开所有香港法规的监管。

卢先生向记者展示当日签署的认购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明他购买的是公寓。

卢先生续称,销售该楼盘的开发商一直坚称所售卖的是办公单位,并愿意提出相对于房价 20% 的赔偿金。卢先生与多名苦主至截稿前仍然拒绝接受,不肯收楼。卢先生更向记者展示当日签署的购买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明他购买的是公寓(柏文),表示:“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是公寓,为何变成了办公室呢?开发商辩称购买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怎么会那么没有法治?”

涉事的珠海横琴富力优派楼盘

 

撰文:Justin Wong

图:星岛记者摄、受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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