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权者告安省长期护理院新法违宪
【星岛综合报道】病人及长者权益倡导者在一宗诉讼案中指出,安省的长期护理新法例有争议,违反加拿大人权宪章。
安省健康联盟(Ontario Health Coalition)及长者倡权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he Elderly)周三向安省高等法院入禀诉讼申请书,挑战安省的长期护理院新法,指它践踏加拿大人权宪章。它说,安省的新法例规定,留医病人拒绝入住医院为他们安排的护理院,院方有权施加罚则,向病人收取400元强制性日费,此举违反人权宪章,等于侵犯病人隐私、践踏他们知情同意的权利。
安省政府去年秋天提出及匆促通过7号法案,容许医院调度员,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代表他们,接受长期护理院安置,并向护理院通告患者病况。病人不同意医院安排,拒绝转院,院方可以收取每天400元罚款。
新法又规定,在南安省,医院可以安排病人入住距离他们意属地点最多70公里的护理院,在北安省,最多派病人到最远150公里以外的护理院。
患者及长者权益倡导者拟兴讼,控告安省长期护理院新法违宪,省府即时没有回应。
(图 :CTV News)T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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