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醒租客屋內有臭蟲 大溫房東須賠5千多元

【星島綜合報道】蟲害可以在柏文中蔓延。溫哥華一位房客因「房東沒有預先警告租戶」有臭蟲,導致大人和孩子遭叮咬而出現皮疹,向房東索賠7千多元,最後房東賠了5,122.58元。

根據《住宅租賃法》(RTA)規定,房東有責任在符合法律要求下,提供和維護符合健康、安全和住房標準的住宅物業。換言之,他們須設法防止臭蟲,並在牠們出現時迅速處理。

RTA同時規定,租客也必須保持其房內「合理的健康、清潔和衛生標準」。

當涉及到蟲害時,房東若能提供證據,證明他們的租戶沒有遵守他們之間的協議。例如,租戶可能沒有定期清潔他們的單位或清理垃圾,卑詩住宅租務處(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RTB)通常會站在房東一邊。

在RTB最近提供的一個案例中,大溫哥華地區一位租客要求支付數千元來更換因臭蟲侵擾而損壞的物品,以及所租單位殺蟲期間她住在酒店的費用。此外,她還要求賠償所購治療蚊蟲叮咬的藥物和她的精神痛苦。

這位房客先是發現孩子臉上長了皮疹,醫生診斷為膿皰瘡。她後來出現了同樣的皮疹,並開始在網上搜索展開研究。在得知臭蟲會引起皮疹後,她檢查了床墊,果然發現了一隻臭蟲。

當她通知大樓經理時,她被告知另一位租戶也遭受同樣困擾。

在這宗糾紛中,租戶稱是因為鄰近單位的蟲害蔓延到她的單位,業主沒有按照溫哥華沿岸衛生局的指南,檢查其出租單位是否有蟲子。

RTB指出,如果租戶知道附近有蟲害,她就會知道蟲子是甚麼以及如何處理。作為一名兩歲孩子的家長,也會對他們單位中的臭蟲跡象保持警惕。

RTB在裁決中寫道,「當他們的兒子出現皮疹時,……·他們就會知道提醒房東,並避免他們最終遭受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損害和不便。」

但「房東沒有預先警告租戶,因此對租戶遭受的損害和損失負責,這是合理的。」

租戶在提交文件中,要求賠償7,229.55元,包括垃圾箱、手提袋、垃圾袋、臭蟲枕套和床墊套、酒店一晚的洗衣費、一張新床墊和一般外傷損害賠償金等。

最後,RTB判房東賠給租戶5,122.58元,其中包括100元的申請費。

圖: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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