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擬修改房屋翻新法例 規管房東藉裝修加租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房屋部部長Steve Clark今天表示,將提出議案防止房東以翻新名義加租驅趕租客。
Steve Clark今日表示,安省政府正提出議案,當中包括要求房東給予租戶60天寬限期。以便租客在翻新完成後,能以相同租金遷回原單位。
安省政府的聲明補充,當房東要求租戶遷出以便進行房屋翻新時,房東需開具一張由合資格人士的證明,說明該單位是在空置狀態方可進行翻新。政府預計違反相關法例的個人房東將被罰款10萬加元,公司將被罰款50萬加元。
(圖:加通社)T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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