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廟街歌廊疑無牌賣酒 警「放蛇」拘男負責人女職員

油麻地分區雜項調查隊根據線報,懷疑有人在廟街一間歌廊內無牌賣酒,經深入調查後,昨晚(23日)晚上八時採取行動,派員喬裝顧客調查,發現該處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隨即採取行動,拘捕1名72歲姓林男負責人與1名58歲姓劉女職員,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無牌藏有酒類飲品可作販賣用途」。

行動中,人員檢獲17支啤酒、1支紅酒及7罐啤酒,市值逾港幣1千元。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109章《應課稅品條例》第17(3B)條及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25A條,處所負責人須領有有效酒牌,才可售賣及提供任何酒類給顧客在場所飲用,否則可被警方拘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百萬元及監禁2年。另根據香港法例第109B章《應課稅品(酒類)規例》第32條,於無領取有效酒牌牌照地方飲用酒類飲品,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千元。

訂閱星島網singtao.ca電郵快訊,每天可收到最快新聞資訊: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查看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影片。

【看星島*知天下】請立即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share to wechat

延伸閱讀

share to wechat

延伸閱讀

警一連四日打擊危駕  199部車超速、6車疑非法改裝

國際特赦聲稱一維吾爾學生抵港後失蹤 港府斥無中生有:當事人無入境

過渡屋荃灣「喜盈」即日起接受第2輪申請 最快今年9月入伙( 附詳情 )

陳肇始:放寬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不理想 促擴大禁煙範圍、再加煙稅

都市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