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擺街站展示捐款QR code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及2義工被控無牌籌款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與2名義工涉於2021年7月及8月,在旺角擺放街站並展示多個捐款 QR code,以供市民掃描。3人否認5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傳票控罪。案件今早(2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證人女警員供稱陳曾說一些呼籲字眼,其內容滲透籌款的意思。案件下午繼續。
控方指,2021年7月24日陳寶瑩和唐婉清,在洗衣街行人天橋上設立街站,並以2個易拉架展示多個QR code,以進入Patreon網站、社民連捐款網站或使用payme向社民連捐款。陳寶瑩和唐婉清另於同年8月14日連同何榮溢,在同一地點使用易拉架,以相同方式展示多個捐款網站。而在上述2個日期,他們均沒有獲得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


控方證人吳嘉欣警員作供指,她於2021年7月24日接指示到案發地點處理1宗滋擾投訴個案。她約於當日下午4時55分到場,確認有1個街站、2個易拉架、4支印有「社會民主連線」的旗幟等物品。她確認被告陳寶瑩和唐婉清身處該街站,又看到陳以麥克風及揚聲器說話,內容關於政治口號及籌款。
吳警員確認當日她負責拍攝現場情況,片段中顯示街站內有2個易拉架,其中內容為「捐款撐長毛」等,亦包含多個QR code。
於盤問下,吳警員確認整個觀察過程中,看不見有人捐款,亦看不到被告收集金錢或款項。她同意現場有2個箱子,但沒有作出記錄,因為不確認是否籌款箱。女警另指出陳有講一些呼籲字眼,其內容有籌款的意思。
其中2張傳票控罪指,陳寶瑩和唐婉清分別於2021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橋上近弼街,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且並非根據及按照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該活動。
另3張傳票控罪指,陳寶瑩、唐婉清和何榮溢於2021年8月1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橋上近弼街,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且並非根據及按照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該活動。
法庭記者:楊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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