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技術員認非法集結判囚4個月 官斥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

2019年9月8日有示威者響應網民號召紀念「831」事件,到旺角警署一帶聚集,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離開不果,拘捕多人。其中29歲電腦技術員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黃雅茵今午( 1日 )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指,當晚高峰時逾百人在場聚集,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被告曾遠距離向警署方向照射雷射光,有見其坦白認罪,判囚4個月。
黃官判刑指被告鍾慶燊年輕生活有規律,沒有案底,本案中坦白認罪,涉案集結規模小,暴力輕微,沒有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然而黃官指事前有人在網上號召,高峰時逾百人在場聚集,挑戰警署及執法警員,由晚上8時55分起至11時半為止,歷時相對較長,雖然聚集範圍不大,交通只有約10分鐘阻礙,但示威情節不輕。
黃官針對被告指其曾遠距離向警署方向照射雷射光,造成傷害的可能性低,而其身上沒有其他防護裝備,沒有證據顯示其帶領或號召他人使用暴力。有見被告案發後積極生活勤奮工作,獲家人支持,現已深切反省打算重新做人,故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4個月。
男被告鍾慶燊承認於2019年9月8日,在香港九龍近旺角警署一帶與李奇和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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