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两前供应商串谋副教授 涉诈骗400万遭廉署起诉
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诉两名香港科技大学前供应商经营者,控告他们涉嫌串谋一名时任科大兼任副教授,于多项采购中隐瞒该兼任副教授在该两间前供应商的权益,历时超过七年,涉款共约400万元。2人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天(9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
欧阳兆㷨,42岁,骏科(亚洲)制药有限公司(骏科)独资董事及股东;及杨兆安,40岁,高准检验及检测有限公司(高准)独资董事及股东,被控共17项罪名,即3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14项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案件于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间发生。当时科大化学系一名兼任副教授进行了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为科大及其附属公司向他拥有直接或间接财务权益的骏科及高准采购多项实验室仪器及测试服务。
串谋控罪指,欧阳兆㷨及杨兆安涉嫌分别与该兼任副教授串谋诈骗科大,在该兼任副教授有责任预先披露任何与科大的利益冲突的情况下,隐瞒对方在骏科及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就上述其中三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骏科及高准,及致使科大全数缴付该两间供应商的发票款项。
余下控罪指,欧阳兆㷨或杨兆安涉嫌与该兼任副教授,一同隐瞒该兼任副教授在骏科或高准的权益,诱使科大或其附属公司在其他14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该两间供应商。该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涉款共约400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欧阳兆㷨及杨兆安,相关调查仍在进行。
香港科技大学表示,不会评论个别个案。一般而言,如科大有供应商被正式落案起诉,大学会按既定程序搁置与该公司的合约。
科大强调,大学的采购程序一直设有利益申报机制,所有参与采购程序及审批事宜的组织及人士,包括大学供应商及雇员,皆须作利益申报,否则有机会触犯法例。大学会适时检讨相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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