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被判罰4000元

一名男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4,000元。

去年6月,海關人員對一名男子進行調查,他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男子透過個人銀行戶口進行有關匯款業務。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按此)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星島新聞集團慶回歸25周年專題網站,請即瀏覽

訂閱星島網singtao.ca電郵快訊,每天可收到最快新聞資訊: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看星島*知天下】請立即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App: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share to wechat

延伸閱讀

share to wechat

延伸閱讀

警方鴨脷洲葵涌元朗等地 打擊非法賭博拘39人

警方國安處拉48歲女子 涉多個社交平台持續發布煽動意圖訊息 

港澳辦副主任王靈桂會見陳澤銘

明愛醫院再爆腸或鼻病毒感染群組 5名男童染疫正接受隔離治療

都市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