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被殺遺體未尋回 驗屍官不發死亡證 家人再上庭雙重傷痛

兩年前,Linda Babcock在數個月內不斷上庭聽取其女兒Laura Babcock被兇手Dellen Millard及Mark Smich謀殺的細節,但現在,Babcock又要上庭,目的是要說服驗屍官辦公室,確認她的女兒真的死了。

在安省高等法院的眼中,Laura Babcock已經死亡,正如2017年底法院宣判Dellen Millard及Mark Smich謀殺Laura Babcock,及被判一級謀殺罪。

但23歲的Laura Babcock,其遺體至今從未被發現,故此,驗屍官辦公室亦未發出死亡證明。

Linda Babcock表示,事件反映各部門是沒有溝通,驗屍官辦公室的政策需要作出更改。

律師Kurt Pearson表示,這是一個非常獨特的情況,反映各部門在法律上,可能存在「完全出乎意料的差距」。

Pearson表示,若果某人被確認遭謀殺,一旦定罪後,應自動能符合發出死亡證的要求。

根據驗屍官辦公室的說法,在一個人被認為死亡,但沒有屍體被尋回的情況下,根據法律,驗屍官不能完成死亡證明。

若果沒有遺體可以讓一個人正式宣布死亡,其家人必須透過「死亡宣言法」獲得法庭的聲明,這包括透過所謂的「危險情況」(包括沒有遺體被發現的飛機失事情況),或透過對上一次被公眾見到的7年後,以及經漫長調查過程而告上法庭以確定死亡。

Linda Babcock表示,她感到十分震驚,家人必須透過宣告死亡過程,才可證明女兒死亡;但法庭陪審團的確已裁定其女兒已經死亡。

首席驗屍官辦公室發言人Cheryl Mahyr表示,這要求「非常罕見」,她不知道這個過程需要多長時間。

Linda Babcock表示,不得不再上法庭,要求法院宣布其女兒已經死亡,及請求驗屍官辦公室正式向其女兒發出死亡證;她強調,整個過程,預期會為她及家人帶來壓力。

Laura Babcock沒有資產,亦沒有購買人壽保險,故此,死亡證只涉及其家人的感情問題,因為家人仍然收到女兒的郵件,當中包括投票通知卡。

(圖片:CBC) T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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