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暴動案 15學生被起訴

剛過去的周日,反《逃犯條例》遊行再演變成衝突。
剛過去的周日,反《逃犯條例》遊行再演變成衝突。

  (星島日報報道)「七.二八」於中西區舉行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再演變成衝突,警方事後拘捕四十九人,有四十五人被起訴,年齡介乎十六至四十歲。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四十四人被控暴動罪,有一人加控襲警罪,即襲擊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兒子、總督察鄧智兆,另中大男學生則被控藏有一支伸縮棍。眾被告中有十五名學生,當中有來自五所大學,包括港大、中大、城大、浸大及公大,另有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職業訓練局、設計學院、演藝學院及中學生等。在職被告中則有幼稚園教師、國泰機師及護士等。至於二十二歲女文員昨未有出庭應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通緝歸案。案件延至九月二十五日再審,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除了棄保潛逃的女被告外,其餘四十四名被告均分別由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馬維騉、陳偉彥,石書銘、郭憬憲等代表。四十五名被告昨日分為四案處理,控方並不反對各被告以原有的一千元繼續保釋,除國泰機師外,其餘被告均不准離港,須入住報稱地址,遵守零時至翌晨六時的宵禁令。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由於被告人數眾多,稍後或將案件轉往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高級檢控官劉國強指,涉案的暴動發生於本月二十八日晚,現場逾千名人士均有裝備,包括頭盔、盾、噴漆、對講機、六角匙、面罩及手套,他們更向警方投擲磚頭等硬物,亦有人以激光電筒照射警方防線。

  消息指,今次被檢控的四十五名男女,有七名大學生,其中有三名為中大學生,餘下為港大、公大、浸大及城大。兩名來自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另四名分別是香港知專設計學院、職業訓練局、演藝學院、青年學院(葵芳);一名十六歲的中四學生及剛中學畢業的學生。

  首案涉及就讀中文大學的二十四歲學生陳子謀,擁有香港身分證但需要普通話翻譯,被控於本年七月二十八日在信德中心地下管有一支伸縮棍。因每個周末都須到深圳兼職教琴,希望可獲准離港,但裁判官拒絕其申請。

  次案為一對情侶三十八歲湯偉雄及四十一歲杜依蘭,以及十六歲李宛叡,控罪指三人於七月二十八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辯方表示該對情侶即將結婚,兩人同在中環經營健身室;當日兩人只是扶李宛叡時而被捕。

  第三宗涉及二十四名即八女、十六男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罪指眾人於七月二十八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與其他人一同參與暴動。其中三十三歲、任職文員的莫卓煇加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同日在香港中上環宜必思酒店外揮拳襲擊總督察鄧兆智胸口。

  至於二十七歲任市場推廣分析員的陸映慧,透過代表大律師表示想到日本觀賞音樂會,申請一次性離港,惟其申請被拒。二十歲任職髮型師的徐慶均,因下班時間較遲,申請將宵禁令推遲半小時生效亦獲批。另二十二歲羅萬泳於保良局兒童之家任福利工作,但由於需要上夜班,若要調更只能離職,因而反對宵禁令,最終裁判客准其豁免於上班日遵守宵禁令。

  第四宗案牽涉十一男六女共十七名被告同被控暴動罪,控罪指眾人於七月二十八日在上環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案中二十二歲報稱任文員的甄凱盈沒有到庭應訊,遭法庭下令通緝。

  三十歲國泰機師廖頌賢因工作性質,一個月逾十天日需要離港,希望法庭可批准其離港申請,辯方指控方的指控薄弱,「講唔出有咩不合法」,若在港願意遵守宵禁令,亦願意提高保釋金至一萬元,以及交出一萬元人事擔保,但法庭拒絕其申請。其後即場增聘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再為他提出離港申請,指控方不反對廖因工作原因而離港。最終裁判官批其申請,但他須於每月十八日向控方提交更表。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八四三至一八四六——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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