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憂修訂逃犯條例 鄭若驊:港法院把關

鄭若驊到訪明愛胡振中中學,並與學生一同打鼓和交談。 鄭若驊到訪明愛胡振中中學,並與學生一同打鼓和交談。

本報記者香港報道

政府建議修例,容許以個案形式,向台灣、內地等未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移交逃犯,引發港商以至外資憂慮。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十二日強調,移交逃犯須先後經過行政和司法程序,香港法院會進行把關,又指根據雙重犯罪原則,涉及的罪行需要在外地及香港都屬於刑事,法院才會考慮移交。

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以容許透過個案形式,向台灣、內地等未與香港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移交逃犯,香港商界以至美國商會均表明對修例有保留。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十二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現時《逃犯條例》未有明文保障疑犯獲公平審訊、有律師代表和盡快受審等權利,法庭對疑犯的人權保障把關受局限,批評現時政府提出修例是將所有以往的擔憂置諸不理,形容做法非常危險。
他反建議參考英國做法,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以容許在港調查及審訊類似港人於台灣涉嫌殺害女友案的殺人嫌疑犯。他又表明不同意從四十六項可引渡罪行中剔除商業罪行,擔心會「牽一髮動全身」,可能影響與香港有長期移交逃犯安排的協定。
鄭若驊十二日到訪南區區議會後指出,政府需要透過行政程序才能啓動引渡,其後被要求引渡人士會在法院經過司法程序,法院屆時會進行把關,強調香港法制完善。她又澄清,香港有雙重犯罪的法律原則,「即該罪行在當地是刑事罪行,而在香港亦是一個刑事罪行時,香港的法院才會考慮移交該逃犯」。
對於有意見指內地與香港法制差異仍未解決,質疑是否需要急於修例,鄭若驊表示,「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法律制度不會跟內地一樣,而由於移交逃犯屬跨國、跨境事宜,故必然會涉及多於一個法律制度。就商界提議剔除商業罪行,她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正聆聽各界的意見,相信對方經考慮後才會向立法會提交修訂。她續指,注意到大律師公會提出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的建議中,所提及的法律基本原則中有不同之處,律政司需要再研究。
鄭若驊十二日曾到訪位於薄扶林的明愛胡振中中學,期間觀看學生的烹飪示範和曲棍球訓練的情況,並與學生一同打鼓和交談,了解他們的學習情況。她其後到訪南區區議會,遇到民主派區議員和香港眾志成員示威,並嘗試遞交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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