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站内地口岸区 边检两度执法拉人
本报记者香港报道
高铁香港段通车三个多月,内地执法人员已两度在实施“一地两检”的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执法,分别带走港人及内地人。据内地传媒报道,就在上月,一名内地男子乘高铁从内地抵西九龙站时,在内地口岸区过关时被内地边检人员截停扣留,移交给接报到港的深圳法院人员,带返深圳,因他未有履行法院判决,遭限制出境。另早在去年十月,一名未按内地法院判决退还卖楼订金的香港男子,在西九龙站拟乘高铁返内地时在内地口岸区亦被拘留,需随深圳法院人员返回内地,直至他归还订金后了事。
高铁香港段在去年九月二十三日正式通车,内地执法人员迄今两度在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执法。据《南方都市报》四日报道,涉事内地男子姓邹,在上月十三日从内地乘坐高铁到香港,在抵达内地口岸区时,被内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人员截停扣留,未能顺利入境香港。报道指,内地边检人员即时通知深圳龙岗法院,法院派出执行法官及法警赶坐高铁到西九龙站,在内地口岸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将邹氏带回深圳协助执行调查。
报道透露,邹氏涉及未有履行内地法院判决,故被限制出境,但报道未详细讲述相关案件性质及邹氏的身分。邹氏现时已履行相关责任,该案已达成和解。
另外,《南方都市报》旗下的“南方+客户端”,早前亦曾报道,于去年十月,内地执法人员已在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首次执法,将一名港人带走。
涉事港人为一名龙姓男子,报道指,龙氏于二○一五年卖楼予内地朱姓男子,两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出现争议,案件最终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终审判决朱氏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人民币,龙氏则应退还朱氏买楼所付的订金一百万元人民币,唯龙氏拒履行法院判决,一直未有归还订金,朱氏遂向深圳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得悉龙氏经常往返中港两地,遂通报全国出入境口岸,希望相关部门协助。
龙氏去年十月二十七日打算乘高铁回内地,在下午五时许于西九龙站进入内地口岸区后,被内地边检人员扣留,边检人员立即通知南山法院执行人员前来交接。报道引述,龙氏当时曾质问,“这里是香港,你们凭什么限制我出行?”内地人员即指龙氏并未主动履行内地法院判决,被采取边控措施;而他身处内地口岸区,按“一地两检”合作安排,由内地法律管辖。报道又指,在港铁职员协助下,龙氏与法院人员乘坐高铁返回深圳。龙氏及后透过亲属将相关款项还予朱氏,法院因其态度良好及愿意交还相关款项,提前解除拘留措施,事件告一段落。
《南方都市报》在报道中强调,“一地两检”方便旅客,但对涉及司法案件的人士来说,“以上的‘便利’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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