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步驟避免操諸過急

本報記者

夫婦決定離婚時,通常首個步驟是分居。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當事人反應過急或採取錯誤的步驟,反而會引起更多問題。
律師盧斯巴姆(Barry Nussbaum)表示,當夫婦決定分居時,一大問題往往是行動太迅速,但如採取錯誤的步驟,可能會造成更多問題。有研究顯示,秋季是離婚高峰期之一,可能有待暑假結束,學年開始後才展開。無論是哪個季節,當夫妻要分居時,盧斯巴姆建議避免作出下列5個錯誤的行動。
(1)遷出婚姻居所
搬走可能令人感到焦慮,或以為可以保持關係和諧。有些人以為可先搬進另一房間,直至取得分居協議書或法庭命令,特別是預計申請共同監護權。由於法院通常鼓勵雙方維持婚姻狀況,離開則不利申請。到搬出居所後,如只在周末時見孩子,子女生活狀況若是良好的話,法庭會根據照顧時間及監管方法改變有關的安排。
(2)情緒失控
分居帶來不少傷痛,但要把傷害、憤怒及其他負面情緒放在一旁,特別是涉及孩子的事情。如果拒絕對方探望,拋掉配偶的物品,或有意妨礙孩子與配偶的新歡聯繫,將令法官留下壞印象。專家建議當事人冷靜思考,這些表現可以令個案審批時間延長,法官鼓勵當事人尋找新的配偶,彼此融洽相處。
(3)持續消費或消耗資產
在分居前、期間或之後,出售配偶汽車或花盡銀行戶口,來作為個人購物並非上策,日後通常要歸還所用掉的一半。如果以為所購買的已屬於私人物品,但法官仍會懷疑當事人的舉動,認為這是不合理的做法,而下令日後支付同等價值的金錢。
(4)在社交媒體發泄不滿
避免在網上表達有關分居的個人想法,如指名道姓、張貼破壞性的言辭,甚至向配偶發傷害性的評語,這可能會失去孩子共同監管權。法庭重視白紙黑字的證據,如果胡亂發出,對個案會帶來負面影響。
(5)計畫與孩子去度假前未獲配偶認可
在分居後打算與孩子去旅行,必須預先獲得配偶許可。如果沒有這樣做,對方可以在臨行前拒絕,而且也不能帶到法庭理論,因為這並非急切處理的事情。假如計畫與孩子在12月去旅行,宜在9月時尋求許可。

---------------------------------------------

>>>立即瀏覽【移民百答】欄目:新移民抵埗攻略,老華僑也未必知道的事,移民、工作、居住、食玩買、交通、報稅、銀行、福利、生育、教育。

>>>即讀【新移民專欄】:新移民第一身經驗,與你分享當下年輕移民生活日常大小事,即讀「新移民專欄」。

>>>下載【星島新聞(加拿大版) 】App,隨時看到最新最快新聞:
iPhone:https://apple.co/2IBi812
Android:https://bit.ly/2Pe8anu

>>>訂閱【加拿大星島網電郵快訊】,每天可收到最快新聞資訊電郵:
https://www.singtao.ca/subscribe/singtao.php

>>>立即關注加拿大星島新聞網TG Channel,讓加國新聞無遺漏全天候向你推送:
https://t.me/singtaoca

>>>訂閱CCUE YouTube 頻道,查看更多吃喝玩樂、生活資訊影片。
點擊以下6大平台 接收加拿大新聞及生活資訊
share to wechat

都市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