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妹夫涉盜公款 李璨琛:覺得他在騙我
本報記者陸曉喬香港報道
藝人李璨琛自創品牌實高維億有限公司(Subcrew Limited)其中一名創辦人兼董事涉嫌於一四年接洽一筆涉款五百萬的生意後,未有把款項存入公司戶口,其後更盜取公司二十萬元,謊稱此為項目報酬。李璨琛十七日出庭供稱從來不知道被告當時所洽談的項目涉款五百萬,並直指:「我覺得佢(被告)係呃緊我嘅。」
李璨琛供稱自從被告陳鴻昌於一二年創辦了泗海公司後,Subcrew的營運模式便有轉變,當時Subcrew主要負責設計服裝,而泗海則是以成本價再加兩成去分銷衣服,並於扣除成本後把利潤存入Subcrew戶口中。他指Subcrew三位創辦人從未簽過任何合約,因為「大家一直合作無間,互相信任」。控方其後問及Subcrew所賺取的利潤會如何分帳,李指通常會於年尾視乎公司全年的利潤再分花紅,唯他之後表示一三至一五年未有分過花紅,「因為果陣夾住佔中,生意好差」。
「因為佔中生意好差」
李續指,一四年商人陳日華曾聯絡他,指希望借助Subcrew去推廣一個日本時裝銷售平台ZOZOTOWN,其中包括引入WEAR手機應用程式及開設限時實體店。當時李吩咐被告跟進有關項目。被告其後於會議上匯報項目的細節,並稱完成項目後每人可獲十萬酬勞,當時李心想:「唔錯喎,裝一裝個APP,然後推介畀人,又可以開店賣自己嘅衫,咁就有十萬。」而李亦於一四年八月收到被告給予的十萬元支票。
直至後來陸陸續續有不少與Subcrew有生意來往的夥伴聯絡李,指Subcrew欠下很多債項,他才發現那些生意都是由被告以公司名義接洽,於是他便於Subcrew的社交媒體發出聲明指被告所有以Subcrew名義接洽的生意均與另外兩名董事無關。陳日華看到該聲明後便聯絡李詢問詳情,並告知他當時WEAR的項目涉款五百萬,李直言:「嗰一刻我只可以用兩個字嚟形容:『震驚!』完全唔知講咩好,完全無諗過係咁大數目。」李續指被告從未向自己提及五百萬元,更訛稱酬勞為三十萬元,指:「我覺得佢呃緊我。」李之後翻查銀行紀錄,才發現被告從未把五百萬或三十萬的款項存入公司戶口,「原來果十萬蚊係自己畀番自己。」李表示他曾多次聯絡被告及其太太官恩沂(官恩娜胞妹),但被告卻一直用不同藉口拒絕見面。案件十八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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