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速递员无戴头盔踩电动自行车 涉无牌驾驶等5宗罪被捕
今日(5日)早上,葵青警区交通队因应“朝阳行动”,重点打击自行车违例事项及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葵青警区人员在葵涌青山公路葵涌段行人天桥,发现一名男子在没有戴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自行车。
人员随即上前截查,并拘捕该名报称速递员的49岁男子,涉嫌干犯“无牌驾驶”、“驾驶未有登记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无戴防护头盔”、“ 在行人路上驾驶电自行车”。至于涉案的电动自行车则已被扣查,等候进一步检验。
警方呼吁市民,在道路、行人路及自行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均属违法,并可能违反多项《道路交通条例》。相关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

涉案的电动自行车则已被扣查,等候进一步检验。fb“葵青警区”图片

一名报称速递员的49岁男子被捕。fb“葵青警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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