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简约公屋1年突遭DQ!港男犯公屋申请“两大死罪” 真相流出网民震惊:大开眼界|Juicy叮
一名已获配入住简约公屋年余的港男,在网上发文表示,本来满心欢喜补交文件等候正式公屋资格,岂料突遭房屋署取消公屋申请;原以为是个人入息或户口转帐超额惹祸,直至收到房署正式信函,才惊揭背后竟牵涉“漏报保险”以及一句震惊万千网民的神逻辑:“冇佢嘅存在即系我等如单身”,事件峰回路转,引发大批网民热烈讨论。



















住简约公屋年余突遭DQ 上网惊见“已取消”陷恐慌
事件始于事主于上周五(25日)在社交群组发布的首篇求助帖文。事主透露,自己月头刚补齐资料,一直满心期待等候房署的正式回音,怎料登入系统查核进度时却晴天霹雳。
事主在帖文中满腹疑窦地写道:“月头补交齐资料,一直未收到任何信,今日上网睇下,话取消咗!!我都未知衰乜唔合格,已经住咗简约公屋一年几,而家系咪等收信睇下衰乜,跟住半年后重赛呀?我申请简约公屋的时候工作入息同而家冇分别,二人家庭都系二万左右收入,唔明点解简约公屋就冇问题,正式呢边就会话取消我。”
楼主随帖文附上房署公屋申请网上查询系统的手机萤幕截图,显示该宗公屋申请的详细进度栏,标示著“你的公屋申请已被取消”。
全网侦探上身:全民齐估“衰入息”与信用卡转帐陷阱
帖文一出即引发大批网民热烈抽丝剥茧,大家的第一反应普遍聚焦于入息与银行户口问题,有网民即时追问是否查出有未申报的银行户口,事主断言否认,表示绝无可能,透露当其时已全数申报所有户口,连同所有虚拟银行均如实交代,更提到审查当日主任甚至要求他即场开启所有手机网上银行应用程式逐一登记。
至于家庭状况,事主指是与年过七旬、毫无收入的老人家一同申请二人单位,自己身兼两职,扣除强积金后合计月入约一万九千多至二万元,坚称并无双粮花红或内地资产。
自爆财务习惯疑因此“濑嘢”
随着讨论深入,事主无意中透露自己平时处理财务的习惯,自爆每个月找完卡数后若不够钱用,往往会直接从信用卡转帐两三千元回个人银行户口作为应急。这番言论随即引来多位网民严厉警告,直指申请公屋期间银行户口除了出粮外绝不能收取任何不明款项,从信用卡套现转入户口往往会被审查当局视为“额外入息”或贷款资产,若未能合理解释随时会被计入超额。
有网民语重心长提醒,政府一直严格把关与严格剔除不合格个案,更有网民因此断言事主经已超额,讽刺他要准备“两日食一餐”或“搬返去租㓥房”。事主见状亦一度自我怀疑,坦言“自己懒又贪方便”,猜测自己很可能是因此“濑嘢”。
在整整数天的焦虑等待中,事主适逢公众假期及迁就上班时间,多次往返邮局均扑空未能领取挂号信,无奈在留言区大叹“白行咗”,要等到正式信函到手方能揭盅。
房署挂号信揭惊天反转!漏报保险与“自定义单身”成DQ原因
数日后,事主终于顺利领取邮局挂号信,并在群组发布第二篇后续帖文交代真相。令人始料不及的是,被取消资格的真正祸根并非大家热议的入息或信用卡转数,而是更严重的资格申报问题:“提供虚假资料”。事主发文坦承:“之前一直以为系入息条数问题被DQ,今日终于攞到封信睇到原因,原来系话我申请嘅时候漏报保险同离婚。”
事主随文上载相片,向网民公开房屋署正式信函的实体面貌,信中明确指出申请人在早前提交的声明书中,未有申报个人拥有的保险计划之现金或退保价值,同时在婚姻状况申报上存在重大虚报与隐瞒。
信中同时列明申请人可于信函发出日期起计两个月内提出上诉复核。信中又备注由于申请人涉嫌违反房屋条例规定,署方会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另外,事主由取消日期起计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屋。





被指虚报资料 事主喊冤声称面见已口头如实交代
事主在帖文中极力喊冤,解释这两件事在6月份面见主任时早已全数如实交代并补交文件,他更声称,当时主任更曾安抚指“好少问题,解释返、补返相关资料就得”,未料最终仍遭房署无情“叮出局”。
事主逐一辩解指,该份保险于2019年购入,纯粹属意外及危疾保障而非储蓄保险,自己完全不知道要计入资产,且多年来红利资产净值加埋不足一万元。
至于最引爆全网争议的离婚问题,事主坦言“真系自己on9”,解释当初递表时正与前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关系极度恶劣且断绝沟通,自己出于心理排斥“净系谂住唔想再有任何佢嘅嘢喺我嘅生活圈子内”,因而衍生出震撼网民的“神逻辑”:“冇佢嘅存在即系我等如单身,所以当时冇报离婚。”
网民狂轰“神逻辑”惹祸:涉虚假陈述恐失简约公屋兼负刑责
这句“冇佢嘅存在等如单身”的惊世自白曝光后,随即引发全网疯狂洗版与无情嘲弄,大批网民直斥事主观念极度荒谬,纷纷留言讥讽“见到句冇佢嘅存在等如单身…笑死我”、“你让人大开眼界,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婚姻状况果度有唔同选项俾你剔,看破不用说破”。
多位网民指出,法律上的婚姻状态绝非个人情感可以随意界定,只要法庭尚未颁发“绝对离婚令(Decree Absolute)”,在法律上当事人仍属已婚;申请时若刻意隐瞒婚姻状况,即等于未有将具实质夫妻关系的配偶列入家庭申报,变相涉及少报人头入息或虚报家庭组合。
有网民更翻出过往法庭真实案例警惕事主,指出过往曾有公屋申请人因隐瞒正在办理离婚而成功获配公屋,最终被揭发遭法庭裁定虚假陈述罪成,被判监禁 1 个月兼缓刑 1 年,直言事主行为已涉触犯《房屋条例》第 26 条,属于严重的虚假陈述罪行。
对于事主将希望寄托于主任早前一句“小问题”,网民更纷纷指出房署前线人员的口头安慰绝不能凌驾于法例与既定审查标准之上,强调“房署一切以信为准,佢哋每日见唔少演员,可以抱住玩完嘅心情去见佢哋”。此外,危疾保险通常附带保单退保价值及分红,本就属于必须申报的资产项目,双重违规之下被取消资格实属必然。
最令网民替事主担忧的,莫过于其现时栖身的“简约公屋”身份。根据房屋局简约公屋申请须知,申请住户若不符合传统公屋申请资格,或其传统公屋申请已被拒绝、取消或退回,该住户即同时失去申请及入住“简约公屋”的资格。若事主因涉嫌虚假陈述导致传统公屋申请被正式取消,不仅日后可能面临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屋的处分,其现有的简约公屋暂准租用证更可能随时会被终止,面临被勒令迁出、重返私人市场租住㓥房的困境。
目前,事主已表示:“而家唯有听日亲自再去房署问下主任乜嘢情况,睇下佢接唔接受我解释啦。”寄望稍后亲身到房署办事处作进一步解释以复核申请。
来源: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FB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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