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会倡修例 准事务律师获任资深大律师 强调无意削弱现有地位
香港律师会向立法会提交书面意见,建议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第159章)修例,让具备适当资格,能展现卓越成就、专业地位、法律专长、具经验的事务律师,亦可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律师会强调,无意削弱资深大律师现有地位。
倡资深大律师资格扩至事务律师
现时本港资深大律师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根据香港法例159章《法律执业者条例》第31A条委任。首席法官在委任前,须咨询香港大律师公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及香港律师会会长的意见,并严格考虑申请人的专业能力、成就、经验及对法律界的贡献,获委任者多具出类拔萃的才能,大部分执业年资超过20年。





引英格兰爱尔兰经验
律师会表示,该会的建议为本港司法工作带来实际裨益,指出法院持续面对案件量日增及资源上承受的压力,相信会鼓励更多事务律师发展讼辩业务。律师会续指,该会拥有近14,000名会员,形容他们所带来的观点和经验,与大律师的观点和经验相辅相成,强调仅以法庭讼辩评估律师,会漠视律师在工作中作出的重大贡献。
律师会亦提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于2025年律师会春季酒会上的致辞,指充分欣赏律师的工作和贡献,远超司法工作范畴的同时,亦谈及律师在司法制度中的重要角色,强调律师是香港法律实务的基石,呼吁具丰富诉讼经验的律师、讼辩律师、争议解决律师及律师仲裁员加入法官行列。
律师会提交的意见书引用多个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经验,其中英格兰及威尔斯拥有较高级法院出庭发言权(Higher Rights of Audience)的事务律师,自1995年起,有231名申请人中有66名成功获委任为英王御用大律师(King's Counsel),有关遴选过程竞争激烈,委任完全以才干为依据,约占28.5%,显示事务律师的委任仍然经过严格挑选,标准依然严谨;至于爱尔兰资深大律师的头衔,于2020年亦向事务律师开放,至今已有48名律师获委任资深大律师名衔。
倡“事务律师”正名为“律师”
另外,律师会在意见书中提及,与内地及澳门代表团交流时,许多代表基于“事务律师”一词,误以为香港律师仅限于文书工作,在法院并无出庭发言权;同样香港部分公众亦误以为律师只处理文件等工作,不参与法院程序,形容这些根深蒂固的误解,不幸地损害了律师的专业地位,故建议将条例中“Solicitor”的中文译名由“事务律师”改为“律师”,有助公众更准确理解香港律师的角色、职能及专业地位。
记者︰黄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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