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接待阿曼国际金融中心代表团 探讨法律、商业及金融领域合作机遇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今年5月参与由特首李家超率领的中亚访问团。承接是次访问的成果,律师会表示,会继续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司法管辖区的交流合作,透过专业对话、国际联系及法律、金融和商业领域的合作机遇,进一步拓展香港法律专业的国际网络。
律师会上周五(11日)接待由阿曼国际金融中心(IFC Oman)董事会成员兼董事总经理Kairat Kelimbetov率领的代表团。律师会一方由会长汤文龙、副会长黎雅明、余国坚,以及理事兼会员服务常务委员会主席赵彤代表出席。
汤文龙建议IFC Oman善用国际调解院服务
汤文龙向代表团分享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商业中心的发展经验,并介绍香港在普通法制度、独立法律专业及争议解决服务方面的优势。他指出,香港一直是国际仲裁及调解的重要枢纽,而调解在促进跨境商业、投资及贸易合作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鉴于IFC Oman正计划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签订合作安排,汤文龙建议可考虑在有关安排中加入调解条款,并善用国际调解院(IOMed)的调解服务,作为以高效、具建设性及切合商业需要的方式解决跨境争议的平台。考虑到大宗商品对区内经济的重要性,以及国际贸易对专门争议解决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汤文龙亦提到,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律师会及国际调解院正探讨在国际调解院框架下,设立专门处理大宗商品争议的调解员名册,以回应市场需要,并支持国际贸易及投资合作。





在香港法律专业发展方面,汤文龙指出,香港法律服务市场高度国际化,目前有超过1,700名注册外地律师及逾80家注册外地律师事务所在港执业。鉴于IFC Oman采用普通法制度,汤文龙建议可探讨在符合香港相关法律及监管要求,并经律师会批准的情况下,让在IFC Oman获认许并执业的律师申请成为香港的注册外地律师,从而可按照香港现行监管制度,在港执行其本司法管辖区法律的相关业务。
代表团亦进一步了解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稳健的普通法制度,以及律师会作为香港律师专业法定监管机构及代表团体的角色。Kairat Kelimbetov表示,随着IFC Oman发展其普通法框架,并准备迎接更多国际商业机构参与,IFC Oman欢迎来自香港具普通法经验的法官及法律专业人士提供专业支持。
除正式会议外,双方亦因应代表团紧密行程,以工作午餐形式继续交流。午餐以清真港式点心及本地菜式为主,让代表团在符合其饮食需要的同时,体验香港饮食文化。代表团表示有关安排令人感到温暖,亦让双方可在较轻松的气氛下延续实质交流。

双方亦探讨签署谅解备忘录(MoU)的可能性,以深化双边合作并拓展更多协作机遇。相关合作将有助进一步巩固及拓展律师会在中亚地区的合作网络。2026年6月,律师会分别与哈萨克斯坦斯坦共和国国家律师协会及乌兹别克斯坦斯坦共和国律师协会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加强专业交流及合作。早于2022年,律师会已与中亚首个国际金融中心、位于哈萨克斯坦斯坦的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签署谅解备忘录,为双方建立制度化合作框架。
律师会期待进一步加强与IFC Oman的交流合作,并就共同关注的领域探索更多合作机遇。与IFC Oman等国际伙伴及专业团体的交流,对巩固香港作为具公信力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具有重要意义,亦有助香港法律专业参与区域发展、支持跨境商业合作,并推动法律及争议解决专业服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司法管辖区的更广泛应用。
图片:律师会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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