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涉与14岁女童非法性交案 女童录影会面称消防员未经同意与她肛交
5男疑透过交友应用程式认识14岁女童后,分别涉嫌与她非法性交及肛交等,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女童在录影会面称,她透过交友程式认识自称小学教师、政府公务员、科大生及消防员的4名男子,其后分别被邀约性交,其中消防员曾未经同意与她肛交,令她感到疼痛,而且当日她生理期来了,在性交过程曾流出大量血液。案件周一续审。
X称被多人游说下“豁出去”应约发生性行为
被告为28岁小学教师谭兆竣、33岁地政主任陈家明、24岁工程实习吴启正、31岁消防员曹杰庭及28岁YouTuber黄栢康。
5人各被控1项与16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1项向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曹杰庭另被控一项未经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黄栢康另被控2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




X今续以视象形式作供,控方继续播放X在警署进行的录影会面。X在会面中,称她在2023年4月28日首次与网友相约性交,被问及为何她在应用程式“Heymandi”标明“走甜”、意指不做色情行为,却仍应约发生性行为,X指她被很多人游说和邀约,所以后来她也说服自己“豁出去”。X又提到她的朋友不多,所以应约及希望维持朋友关系。
应“小学教师”之约到酒店后为对方口交及性交
后来X在5月3日放学后,再到荃湾悦品酒店与另一男子进行性行为。X称早前透过“Heymandi”认识该男子,后来改以Telegram联络,对方自称小学教师;控方案情指称该男子即谭兆竣。
X称该教师在5月2日问她过去曾否有性经验,她表示有一次经验,对方续提出“咁不如我哋都试下吖”。X选择应约,她以母亲名义写了家长信及在课后活动请假。X又指她曾询问该教师年纪,对方没有回答,但X在对方反问下透露她仅14岁。
X称她和该教师在5月3日于酒店会合后一起进入房间,2人一起洗澡后,教师提出“你帮我口交好唔好”。X称她照做,过程中对方称赞她“好叻”,及后两人性交,过程有使用避孕套,但对方后来脱下避孕套及要求她口交;事后两人再洗澡,期间该教师再询问X感受。2人一起离开酒店,X称对方没有给她金钱或礼物。
打“政府工”男子得知X 14岁后相约酒店性交
X又称,她在同年5月16日或23日曾与另一男子到旭逸酒店性交,她不肯定确实日期,仅记得当日是星期二。X透过“Heymandi”认识对方,对方用户名称为“ming”,并曾透露任职“政府工”;控方案情指称该男子为陈家明。
X称她和对方聊天期间透露她仅14岁和过往有性经验,对方便提议“我哋不如揾一日去搞嘢”及指星期二有空。X遂应约,2人当日去了旭逸酒店,并在房间内口交和性交,事后一起离开。
“废青哥”自言读科大 要求为X补习换取性行为
X在5月27日再与另一名男子相约到福来邨永宁楼性交。X称透过“Heymandi”认识对方,后来改用Telegram联络,对方的Telegram帐户名为“废青哥”,2人聊天期间X提及数学成绩不佳,对方便透露自己就读科大及可以为X补习,但指“无理由白做”及要求性行为“当交学费”,而她当时觉得“无所谓”。
X称当日与该男子买外卖后,一起前往福来邨永宁楼某单位,两人先补习数学约半小时,其后她为对方口交及后性交;X又指对方中途换上一件白色上衣,而对方亦表明衣上英文字样意指“科技大学”,“因为佢觉得系自己嘅荣誉”。控方案情指称该男子是吴启正。
生理期与“消巴”性交大“喷血”又被强行肛交
X续称她在5月29日与另一名“消巴”男子到旭逸酒店性交,她事前透过“Heymandi”认识对方,对方的Heymandi帐户名有标示“消巴”、即意指任职消防员的男子,而对方也在闲谈时透露于葵盛一带任职消防员。X曾向对方透露自己14岁及有性经验,对方则指她有不少性经验,提出“有冇谂过加埋我呢个落去”及邀约性交。
X称她答应邀请及在5月29日放学后到旭逸酒店等待对方,X指对方外表年约30岁、高约1.7米及身材“中挺”,两人一起进入酒店房内,洗澡后口交和性交。X又称她事前表明生理期来了,但对方表示不介意,而在性交过程中曾“喷咗好多血”,而对方取来毛巾放在她身下及继续性交。
X又称该男子曾与她肛交,当时对方用被子盖着她的头部及从后与她肛交,她感到很痛及大叫,并要求停止,对方才住手。X称她其实并不同意肛交,对方事前也没有询问她意愿或提及这方面。控方案情指称该男子为曹杰庭。
案件编号:HCCC94/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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